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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樂市12歲小學生拾金不昧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1日 0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博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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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博樂4月9日訊 記者胡邊江 通訊員劉小清報道“如果你在馬路邊撿到1500多元錢,會怎麼辦?”博樂市第六中學五年級2班12歲的小學生董吉洪對此給出了完美答案。當她撿到一個裝有1530.1元現金、信用卡等貴重物品的錢包後,她選擇了拾金不昧,物歸原主。

  3月1日早晨,董吉洪在上學路上途經農五師機關農場某商店附近時,發現路邊有一個錢包。她打開錢包一看,裏面有一厚沓現金,還有銀行卡和身份證。發現錢包內有這麼貴重的物品後,她立即將錢包交到班主任手中。

  董吉洪的班主任隨即把錢包交到了政教處。細心的政教處負責人和五年級2班班主任發現,錢包裏有一張博樂市愛貝兒親子早教中心幼兒園的學費收據。於是,她們通過和幼兒園聯絡,找到了失主——博樂市愛貝兒親子早教中心幼兒園老師高冉。

  據失主高冉介紹,2月29日晚上她在農五師機關農場附近的商店購物,由於天色較晚,不小心將錢包遺失,發現錢包不見時,已到了第二天,由於裏面裝有1530.1元現金、銀行卡、身份證等貴重物品,她萬分著急,但沒想到錢包會失而復得。

  3月2日,高冉來到博樂市第六中學,拿到錢包後欲拿出酬金感謝董吉洪,但董吉洪拒絕了。

  據董吉洪的父親董寬慶介紹,他們一家人來自廣西鍾山縣回龍鎮,是來博樂打工的。雖然家裏條件不好,但平時他們十分重視孩子的道德教育。此前,他們和孩子出門曾撿到過鑰匙或手機,都物歸原主了。這次孩子撿到錢包後能有自己的主張,懂得如何處理,他們非常高興。

  >>>記者感言

  讓拾金不昧精神永留身邊

  記得我們小時候總愛唱一首歌:“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這首歌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歌中拾金不昧的精神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如今,我們更加需要這種優良傳統代代相傳。

  1530.1元錢,對於一個富裕家庭來説,不算一個大數目,但對於一個家境並不富裕的外來務工家庭來説,是近乎半年的生活費。博樂市第六中學五年級2班12歲的小學生董吉洪在上學路上,撿到了裝有現金1530.1元、2張信用卡和一張身份證等貴重物品的錢包,面對重金,她絲毫沒有被眼前的利益所動,而是毫不猶豫將錢包歸還失主。

  當有人問及她是什麼原因讓其作出如此舉動,她反問道:撿到別人的東西就應該物歸原主,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難道做一件如此正常的事情還需要原因嗎?

  一件小事能彰顯出一個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道德風尚,這正是對拾金不昧精神的最好詮釋,也是對雷鋒精神的弘揚。

  拾金不昧是美德、是責任,在建設和諧社會的今天,這種精神更值得大力鼓勵和倡導。我們應該大力傳承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從我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我們應該在服務他人、服務社會、樂於助人和奉獻中體現自身價值;要比奉獻、比文明,共同為構建文明和諧社會而努力。

  少若成天性,習慣成自然。要讓拾金不昧成為人們的習慣,並內化為一種優良品質,需要持之以恒,不斷強化,更需要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努力。我們要讓拾金不昧這一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很好地傳承下去,使社會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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