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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國有銀行行長等200余名高管遭騙獲假洋文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0日 14: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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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審現場。昨天,因涉嫌辦理假洋文憑等詐騙340余萬元,廖凰淇、李永強等9名被告人在法院受審。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 “200高管陷入美國假文憑騙局”追蹤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廖凰淇等9人虛構受多所美國大學授權招生、以能幫助被害人提供“招生”學校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認證學歷證書”等為由,涉嫌詐騙340余萬元。

  昨日,該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方辯稱,他們的學校是正規註冊的,只是“無法在國內認證”。

  指控

  被告人以公司設騙局

  據了解,9名被告人中,廖凰淇和李永強分別曾是北京中凰天龍金運教育諮詢有限公司(簡稱中凰公司)、北京中聯華國際教育諮詢有限公司(簡稱中聯華公司)的“高管”,代其鑫、胡錦建等7人為他們的員工,分別擔任銷售、業務員、前臺、會計、財務的職務,其中代其鑫為廖凰淇妻子。

  庭審時,檢方指控,從2007年到2010年間,廖凰淇和李永強等9人,單獨或夥同虛構受美國亞佰拉罕林肯大學、美國國立華盛頓大學、美國加州管理大學等授權招生的情節,在以能夠幫助被害人徐某等30余人提供這些大學的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為由騙取錢財。其中,廖凰淇涉嫌詐騙數額282.43萬餘元,李永強涉嫌詐騙約58.74萬元,其他被告人涉案數額不等。

  檢方認為,廖凰淇和李永強等9名被告人涉嫌詐騙罪,廖凰淇、李永強有重大立功,可減輕處罰。建議法院對廖凰淇和李永強分別在9-12年和8-11年量刑,其他被告人可作為從犯,從輕處罰。

  庭審

  一被告人翻供

  庭審時,廖凰淇推翻了此前“林肯大學是自己杜撰的”的供述,辯稱這所大學是他人所辦,而後又稱該大學在“美國加州註冊,自己是校長”。

  另外,廖凰淇等人均對指控數額提出異議,均表示“只是跟人合作、自己並未賺很多錢”。

  廖凰淇稱,自己“只分得了一萬多”,不是指控的282.43萬餘元。“只要(法庭)認定屬於我的(詐騙)數額,我一定賠。”廖凰淇表示。

  檢方稱,指控數額應以被害人財産損失計算,不是以被告人實際獲利計算。

  庭審最後,廖凰淇和妻子代其鑫都痛哭流涕,表示悔罪。

  昨日庭審,從下午2時持續到下午5時,法庭未當庭宣判。

  ■ 庭審焦點

  野雞大學?合法學校?

  庭審中,廖凰淇的辯護人稱,此案中,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被告人涉案的大學是真是假,本著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不能認定這所學校是假的。無論廖凰淇是不是通過皮包公司、離岸公司辦了所謂的野雞大學,但這些大學都是在美國登記註冊的合法學校,“只是無法在國內認證”,“無非就是含金量”問題。所以廖凰淇不構成詐騙。

  公訴人表示,詐騙罪的核心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使被害人陷入了誤解。“相信被害人都不知道這是皮包公司,他們基於一種誤解才交付了錢款”,因此不能因為可能是在美國註冊就能推翻他們虛構了事實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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