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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臺管道液化氣價上調 實行進銷價格聯動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8日 02: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水母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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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昨日從山東省煙臺市物價部門獲悉,在前期調查論證的基礎上,考慮到居民承受能力及國際石油市場波動等因素,從4月1日起,將煙臺市管道液化氣價格由原來的15元/立方米調整為17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2元。

  採訪中,煙臺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此次,煙臺市還出臺了《煙臺市區管道液化氣進銷價格聯動辦法》,上面規定:管道液化氣銷售價格與液化氣出廠價格聯動。當液化氣出廠價格比基期價格提高(降低)超過一定幅度,並持續一定時間,相應調整管道液化氣的銷售價格,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以不少於3個月為一個聯動週期。

  同時,在一個聯動週期內,液化氣平均出廠價格每提高(降低)達到或超過400元/噸,則相應調整管道液化氣銷售價格1元/立方米。如本週期內出廠價格提高(降低)未達到400元/噸,則下一週期累計計算,直到價格累計提高(降低)達到或超過400元/噸,再行調整銷售價格。

  物價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在聯動週期內液化氣出廠價格提高幅度達到或超過400元/噸,管道液化氣經營企業認為需要進行價格調整時,須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提價申請。價格主管部門根據企業的申請和監測資料,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實施並向社會公佈。未經批准,經營企業不得擅自調整管道液化氣銷售價格。

  “當液化氣出廠價格顯著下降時,市價格主管部門將根據本辦法相關規定,適時下調管道液化氣銷售價格。當管道液化氣與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達到7.5:1時,不再上調管道液化氣銷售價格,由價格主管部門提請市政府通過其他措施解決。”

  按上面比例,記者粗略計算了一下,以目前居民用天然氣價格2.4元/立方米為例,那麼,管道液化氣價格將最高為18元/立方米,超過部分將由物價部門提請市政府給予財政補貼。(孫致霞 侯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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