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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需招招見效的“硬手段”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7日 1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太平洋電腦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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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月06日太平洋電腦網廣西站】近期,工信部直屬的中國軟體測評中心&&起草的《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被媒體指出對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只具有指導性,沒有強制性;只有象徵意義、沒有實際操作價值。


  據悉,該《指南》已正式通過評審,正報批國家標準。4月5日《新京報》報道稱該《指南》並非國家強制性標準。《法制日報》報道稱這個“國標”沒有法律效力,沒有監督力,涉及個人信息的相關部門、機構和企業等,不會拿這樣的“國標”當回事。

  在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缺少專門法律規範的當下,我們的隱私、財産甚至生命安全暴露無疑,往往被犯罪分子利用,大眾需要實際有效的保護措施,而非指導意見或者口號。也許只有法律等強制手段才能真正打擊威脅個人信息安全的犯罪行為。

  事實上,國家標準分為三種,一個是強制性標準,一個是推薦性標準,一個是指導性技術文件,標準可以作為參考。而國家強制性標準多在食品安全領域。

  而《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標準由工信部直屬的中國軟體測評中心&&,聯合近30家單位起草。該中心常務副主任黃子河透露説,指南目前還在等待批准文號,但其最終的發佈應是“指日可待”。但這個指南並非國家強制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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