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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村官兼原被告上堂求撤“集體土地被永久轉讓”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7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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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肇慶4月6日電(黃耀輝 王永強)廣東高要市蛟塘鎮三江村村主任伍啟良為前任村官留下的“永久轉讓集體土地”案上了法庭,伍啟良6日表示,他以“原告被告”的雙重身份上堂,旨在撤銷村裏一宗“集體土地被永久轉讓”案,並稱當地白土法庭5日接受了材料和訴狀,告知七天后方才是否受理。

  據伍啟良等村民介紹,案件涉及的是前任村主任冼某在1998年11月,將村集體所有的2000平方米土地轉讓給外村人夏錫章,用來建五金加工廠,該合同僅有兩個村民簽名,而多數村民並不知曉,並將原本應該承租的集體土地,寫成永久轉讓。

  伍啟良表示,轉讓費低得離譜,竟然只有14萬元。兩名參與該案的村民稱,在建廠丈量土地時,對方還多圈佔了1500多平方米,至今也沒有退還。

  據了解,去年5月,伍啟良當選為三江村新一屆村主任,並在6月和村民代表清理村裏事務時發現了該“合同”,方知該五金廠的土地是永久轉讓。經伍啟良和村民代表商議後向法院起訴,依法追回集體權益。

  起訴狀上,伍啟良既是原告一,又是被告一的三江村的法人代表;前任村官冼某則是被告二,土地轉讓受益人夏某為被告三。

  廣東端慶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偉華認為:根據中國《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將集體所有土地“永久性轉讓給”他人,違反了上述法律強制性規定,該合同應當無效。

  韓律師稱,村集體土地的承包方案應當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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