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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昆明4月6日電(王艷龍)6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該市首例知識産權“三審合一”刑事案件,案件涉及假冒三星、惠普、佳能、兄弟品牌産品。
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稱,被告人鄒某於2009年11月份開始,通過網絡購買了三星、佳能、惠普、兄弟品牌的硒鼓包裝盒、防偽標記、標籤以及無牌硒鼓,三星品牌的墨盒、防偽標、包裝袋等物品後,分別裝成三星、佳能、惠普、兄弟品牌的産品銷售,從中獲利。
2010年8月,公安機關將鄒某抓獲,並當場查獲大批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價值達17.1萬元。隨後,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以普通的刑事案件來審理,判處鄒某有期徒刑4年,罰金9萬元。鄒某不服,向昆明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在今天的庭審上,控辯雙方就鑒定單位資質、送檢産品價格、惠普墨盒是否算硒鼓等進行辯訴。由於案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法庭對該案將擇日宣判。
“將該案集中到知識産權庭審理,有利於整合資源,加大對侵犯知識産權的打擊力度。”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庭副庭長曹軍説,開展知識産權“三審合一”審理,可以統一司法尺度,化解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矛盾衝突,節約了審判資源,並充分保護知識産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尊重知識産權的社會氛圍。
“三審合一”是知識産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統一集中審理的審判機制,是將涉及知識産權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識産權庭統一審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