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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080元 七成人員可享受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7日 05: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陵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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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記者從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2年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此次調整,人均增加245元,調整後南京市月人均養老金的水平達到2080元。

  據了解,今年南京市養老金的調整辦法,主要分成兩個部分:一是普遍調整和托低調整;二是適當增發部分人員基本養老金和生活費。

  >>第一部分

  普遍調整:人均增加10%

  本次養老金調整的對像是參加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按照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全南京市共有58.8萬企業退休人員在此次調整範圍內。

  對於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增加養老金。

  托低調整:七成企退人員可享受

  托低調整則是參照去年托低辦法,在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10%增發的基礎上,增加額不足200元的,按照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含折算年限,下同),但增發後的實際增加額不得超過200元。

  對繳費年限長、養老金相對低的人員,在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10%增發的基礎上,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019元(上年末月平均養老金1835元增發10%)的,按照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但增發後本人每月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2019元。

  如果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將按照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確定增發金額。

  據了解,南京市會有73.1%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到托低增加的部分。

  年齡不同增發標準不同

  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40元、50元;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30元、40元。

  >>第二部分

  適當增發部分人員的養老金和生活費

  對於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發330元;二是退休前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副高每人每月增發23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發330元;三是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四是對於退休人員中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每人每月增發5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兩個以上增發條件的人員,將按照就高和不重復的原則確定增發金額。

  據了解,本次養老金調整後的標準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南京市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時間為每月15日,此次補發的養老金將在4月15日發放到位。

熱詞:

  • 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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