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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瓶車在家充電起火,消費者獲廠家賠償23萬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2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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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線04月05日訊電動車在家充電時起火,火災造成一名小女孩和其祖母燒傷。近日,吳興法院一審判決上海某電動車生産廠家賠償23萬餘元。

  去年10月一天晚上,吳興區楊家埠李奶奶家突然發生大火,正在睡覺的她背部燒傷,孫女手部被燒傷。消防大隊對火災現場勘驗,認定起火原因係停放于一樓客廳的電動車內部故障起火,引燃附近可燃物,蔓延成災。

  李奶奶家屬認為,這是電動車質量問題引發的火災,多次找經銷商要求賠償。而經銷商則認為他所經銷的電動車有發票、合格證,銷售的各個環節手續齊備。在經銷過程中並無過錯行為,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若是産品存在質量問題,也應該找廠商賠償才對。

  電動車廠商認為,公司生産的電動車有合格證,並通過相關的質量檢驗。起火原因可能是充電不當,另外電動車停放的房間堆放了易燃的谷料,電動車自燃後,將堆放在房間裏的谷料引燃,才導致火災蔓延。因而,電動車的使用者存在一定的過錯。

  法院認為,消防大隊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可證明電動車存在缺陷,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産者應當承擔侵權,故廠商應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共計2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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