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段曦:法律可否成為網絡謠言的終結者?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14: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之所以説網絡謠言可畏,是因為造謠者有意傳播虛假信息,並利用互聯網的虛擬性、及時性、互動性,將信息無限放大快速傳播開來,危害他人及擾亂社會。遏制網絡謠言,需要網民、網站自我約束、遵紀守法,更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做後盾。

  對極少數惡意中傷的造謠者及疏于管理的網站進行懲戒是必要的,但問題是,大量不明真相的網民在面對一些網絡謠言時,因受知識水平或社會經歷所限,無法準確判斷某一謠言是真是假,這一問題又該如何解決?隨著科技及時代的發展,不同地區的人們被拉得更近了,論壇、博客、微博等的出現使人們有了更多暢所欲言的機會,這些平臺已成了一個小型的社交場所,微博求助、微博營銷的出現也曾幫助人們紓解困難。也正因此,面對一些與正常信息類似的虛假信息時,不是所有的網民都能準確判斷出信息的真假。謠言之所以飛速傳播,就在於事實公佈之前它真假難辨,而網絡謠言之所以迅猛如虎,除卻造謠者深諳網民心理外,更在於數量巨大的網民不明不白地充當了傳播謠言的“幫手”。

  囿于法不責眾的社會文化心理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目前在我國社會上造謠、傳謠的違法成本還比較低。大量網絡造謠行為並未進入司法程序,受到懲戒,更不足以對造謠者、傳謠者形成震懾。如我國目前針對非特定個人、單位、産品等的謠言,無論後果多麼嚴重,只要謠言沒有被定性為“虛假恐怖信息”,就無法進入刑法的打擊半徑,就比如像“5000名警察列隊參加婚禮”這類的虛假信息。

  網絡謠言如雜草般叢生,非清除不能還網絡以乾淨的空間。為此,要加強相關立法工作,並對現行法律法規加以完善,使打擊網絡謠言的治理行動更加有據可依。在清除的過程中,還要特別注意打擊目標的準確性:對確屬惡意造謠的行為,要嚴厲打擊;對純粹圍觀者,還是以教育引導為主。唯有如此,讓完善的法律法規成為網絡謠言的終結者,才能切實保障網絡環境的安全與穩固。(段曦)

  中國經濟網評論頻道正式開放網友投稿,原創經濟時評可發至cepl#mail.ce.cn(#改為@)。詳見中國經濟網評論頻道徵稿啟事

系列評論:

  杜少傅:網絡謠言,止于自覺還是治理?

  林瑤:網絡謠言可畏更該人人自律

  弋羽:造謠者應承擔網絡謠言的“重量”

相關評論:

  斬斷“散佈網絡謠言”的幕後黑手

  打擊網絡謠言還須法制給力

  不必害怕網絡謠言

  依法規範網絡行為

熱詞:

  • 網絡謠言
  • 成為網絡
  • 網絡環境
  • 終結者
  • 微博
  • 幫手
  • 網民
  • 博客
  • 造謠者
  • 徵稿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