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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産婦因醫療問題痛失幼子停屍一年被索10萬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02: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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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要交200元,我們孩子在這兒待了一年多就是十萬多元,我們怎麼出得起呀!”雄縣一位高齡産婦在河北大學附屬醫院接生時因醫療問題痛失幼子,經過一年多的訴訟贏得了官司,但當母親想要回孩子遺體時卻傻了眼。按照每天200元計算,家人需要繳納10萬多元的停屍費。太平間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並沒有收到這筆停屍費。由於數額巨大,孩子的遺體一直未能取回。

  高齡母親痛失幼子

  2010年10月,家住雄縣41歲的孕婦李華(化名)因腹痛來到河北大學附屬醫院看病,醫院對其做了剖宮産手術,生下一個男孩兒,但孩子面色蒼白,無法自主呼吸。醫生們將孩子送到了新生兒室進行搶救,經過5個小時的搶救,孩子沒能保住,離開了人世。“這是我妹妹第一個孩子。他們結婚很多年了都沒有懷孕,四處求醫問藥,總算是懷上了,誰知道碰上了這種事情。”李華的哥哥説,“因為這個事情,我妹妹現在已經得了抑鬱症,一會兒哭一會兒笑,實在接受不了這個現實。”

  訴訟一年贏得官司

  由於孩子沒到10個月醫院就做了剖宮産,所以李華的家人一直認為醫院應該負責。“本來孩子還差一個月才夠日子,但她一直肚子疼,我們就到這個醫院看病了,當時也説觀察幾天,誰知道突然就來電話説要做手術,結果出了這個事情。”雖然李華的家人簽了字,但他們仍感覺醫院存在失誤。

  為了分清責任,李華夫婦將醫院告上了法庭,保定市南市區法院委託北京一家鑒定中心做了第三方鑒定,最終判定:“醫院在對原告診療過程中,在術前告知和新生兒護理方面存在過錯,醫院在診療過程中存在的過錯與原告之子的死亡有一定因果關係。”

  法院考慮到李華為高齡産婦,因為這件事情出現了抑鬱症,酌情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10萬餘元。

  在接到判決書後,河北大學附屬醫院服從了判決,並做出了賠付。

  一年多停屍費10萬餘元

  正當整個事情將要煙消雲散,李華的家人打算要回孩子的遺體火化埋葬時,卻被太平間告知需要繳納每天200元的停屍費。

  2012年3月10日,李華的哥哥與醫院取得聯絡,希望要回孩子的遺體。經醫院介紹,他們又與位於該院內的太平間取得了聯絡。在電話裏,李華的哥哥被告知需要繳納每天200元的停屍費,才可將孩子的遺體領走。“每天200元,孩子在這裡一年多了,就需要10萬多元,我們獲得的賠償還不夠停屍費呢!”李華的家人十分激動。

  為了核實情況,記者來到位於河北大學附屬醫院最南端的太平間,找到了當時與李華家人接觸的停屍房負責人。據其介紹,他沒有收到這筆停屍費,至今孩子仍在冰櫃內,至於是否向李華家人索要過每天200元的停屍費,他並沒有回答,只説一般停屍為每天100元。

  由於數額巨大,李華家人一直沒有取回孩子的遺體。(記者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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