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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缺四手指産檢未查出 實習生代簽報告(圖)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3日 0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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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右手缺少四根手指。本報記者王苡萱攝

  今年2月18日,市民劉女士在密雲縣醫院産下一右手掌骨和四指缺失的男嬰。然而之前的4次産前B超檢查均未查出畸形,家屬發現,多張報告單為實習醫生代簽。

  3月28日下午,記者在密雲縣醫院見到了剛滿月不久的嬰兒小燁,他右手只有拇指,且短了一截。26歲的劉女士看著熟睡的兒子,忍不住淚流滿面。她介紹,自己懷孕後在密雲縣醫院婦産科建立了健康檔案,並於去年8月30日、11月22日和今年1月15日、2月14日做了4次B超檢查。“每次醫生都告訴我們胎兒一切正常,沒有説過有任何可疑或不確定的情況。”面對殘疾的兒子和日後高昂的治療費用,初為人父母的劉女士和丈夫王先生陷入痛苦當中。

  家屬認為,醫院應對孩子的殘疾承擔責任,“如果提前告訴我,我們可以選擇不要這孩子”。記者發現,在産檢的4份《超聲影像報告單》中,胎兒各項指標均為正常,但沒有記錄胎兒四肢的情況。報告單中註明,“因孕周、胎兒體位、羊水量及母體因素等影響超聲檢查,胎兒有些臟器及肢體不能清晰顯示”。但王先生認為,這一説明只是報告單的常規格式。

  此外,王先生還發現,在4份《超聲影像報告單》中,同一診斷醫師的簽名字跡卻完全不同。其中,3次的診斷醫師同為馬鳳春,記錄醫師則分別為郭偉、鄭海楠、石璐等3人。另一份報告單記錄醫師和診斷醫師則分別為王婷和畢超。王先生十分氣憤:“我去問了醫生,才知道都是由實習醫生代簽的!”

  院方回應

  新生兒缺陷與診療行為無因果關係

  3月29日,密雲縣醫院就此做出正式答覆稱,依據《北京市産前診斷與産前篩查診斷工作規範》,四肢遠端短骨不在超聲篩查範圍之內。

  但是,密雲縣醫院承認馬鳳春醫師簽字確實為記錄醫師代簽。院方稱,代簽行為不符合醫院規定,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院方稱,參與超聲記錄工作的實習醫生和另外兩名醫師是具備相應資格的。為劉女士做産前超聲篩查的醫師馬鳳春已取得産前篩查合格證書。

  院方表示,雖然檢查醫師口頭授權記錄人員代為簽字不符合規定,但這與該新生兒出生缺陷不存在因果關係。鋻於醫患雙方在該事件的認知方面存在著巨大的差異,院方建議家屬通過北京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司法訴訟途徑,合理合法維權。

  專家説法

  病歷材料代簽違法

  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卓小勤就此分析,《病歷書寫基本規範》明確規定,病歷等材料必須由醫師本人簽字,他人代簽屬於違法行為。而且,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參與醫學教育臨床診療活動必須由臨床帶教教師或指導醫師監督、指導,不得獨自為患者提供臨床診療服務。上級醫師被代簽字無法證明其曾進行指導。

  卓小勤教授説,如果被代簽字的醫師承認自己當時在場,則其應承擔相應的責任。B超檢查是一種不精確的影像診斷,有可能查不出手指等肢體部位的情況。但診斷醫師應盡到謹慎注意和充分告知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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