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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羽:造謠者應承擔網絡謠言的“重量”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2日 23: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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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段時間的互聯網平臺上可謂是謠言四起,從“少林方丈嫖娼被抓”到“金庸先生一年內兩次‘被逝世’”,雖然多少造成了一些影響,但所幸無傷大雅,不過辟謠後博人一笑而已。可是另外的一些謠言就有些讓人笑不出來——“部分新疆艾滋人通過滴血食物傳播艾滋疾病”、“女大學生求職被割腎”、“螺絲粉連鎖店用屍油煮粉”等等,每一則都引發了大範圍的社會恐慌,即使最終被證明為虛假信息,也仍然令人心有餘悸。

  當前社會,言論自由作為一項公民基本權利,已經被普遍的認為是現代民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融合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各個角落。互聯網上,這種民眾享有對於自身觀點進行表達的權利卻在某些情況下被人為地扭曲了,其表現之一即為網絡謠言。事實已經證明,網絡謠言一旦興起,在當時都會引起極大的社會負面效應,對人們的生活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言論自由,顯然不應該也不能夠成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編造謠言、散佈違法信息的藉口和擋箭牌。

  為什麼會有人對製造謠言如此樂而不疲?

  不得不説,目前關於互聯網行為的法律約束具有相當大的滯後性,正是這種滯後壯了某些人的膽。目前的互聯網法律中,相關部門對於網絡傳謠行為的打擊沒有如同現實社會一般的力度,一旦到了網絡上,套上“馬甲”,造謠者便能大肆傳播不實甚至是違法的信息混淆視聽,誘導網民作出錯誤的判斷,來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而關鍵的問題是,在法律上,他們幾乎不用去承擔謠言所造成惡劣影響的後果。

  從目前情況看,填補規範互聯網行為法律的“空白”已經迫在眉睫。給網絡謠言加一道“鎖鏈”,讓造謠者承擔起網絡謠言的“重量”,才能還給互聯網一片乾淨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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