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孫楠被指涉毒告博主索百萬 兩被告拒擔責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12: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孫楠(資料圖片)

  訊(記者張彬)演員孫興吸毒曝光後,“明星大毒梟”的傳聞四起。孫楠不滿網友“言成”在博客中指其涉毒,將博主“言成”及發文網站告上法院,以侵犯名譽權為由索賠100萬元。

  該案昨天在朝陽法院審理,兩被告都表示自己不侵權。

  孫楠稱,去年媒體報道孫興吸毒被查後,有網站刊載“涉毒巨星已離異形象健康”的文章,並配有孫楠照片的剪影圖。此後網友“言成未完成”發博客,稱涉毒明星非孫楠莫屬。

  孫楠認為,“言成”博文被其他媒體廣泛轉載,不但破壞了他一直以來健康、陽光的形象,還極大地影響了他的名譽和事業。他起訴“言成”及刊載博文的廣州網易及北京分公司,要求停止侵權,連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

  網易辯稱,涉案文章並非網站原創,而是轉載媒體的報道,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言成”的代理人認為,“言成”博文屬評論範疇,所涉事實性信息均來源於媒體報道,只是基於對娛樂圈明星吸毒現象的關注,未涉及侮辱、誹謗或揭露孫楠的隱私。而且並無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主觀故意和主觀過錯。

  據了解,得知被大明星起訴,自稱大學生的“言成”便試圖澄清,他只是作為普通公民對社會熱點現象進行評論,無意誹謗任何人。他強調在其寫文章前,爆料和剪影已經廣為流傳。而且在孫楠工作室發表聲明時,他已經刪除了該博文。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

熱詞:

  • 言成
  • 被告
  • 博主
  • 指涉
  • 涉毒
  • 博客
  • 孫興
  • 演員
  • 賠償責任
  • 廣州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