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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一瓶低檔酒製成“茅臺”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1日 04: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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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鄧新建

  本報通訊員林勁標周祖龍

  以別墅為掩護,以劣酒勾兌成高檔酒,並售賣給煙酒商行,龐氏3兄弟“夢斷”發財路。3月27日上午,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龐一勇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龐小峰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萬元;龐子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10萬元。

  龐氏3兄弟中,龐一勇排行老二,頭腦最靈活。1999年,他從家鄉廣西壯族自治區來到廣東沙朗金葉廣場一文具店打工,之後自己陸續做過水果批發、床上用品等生意。2004年,龐一勇開始在沙朗收購洋酒瓶和賣酒瓶蓋,由此認識許多“行內”朋友,對勾兌假酒之類的配方略知一二。

  2011年,廣東省佛山市一家商行的老闆打電話向龐一勇購買“水貨”洋酒。“這是個賺錢的好機會。”龐一勇投入5000元購買“原材料”,請來大哥龐子智和弟弟龐小鋒,考慮到岳父家的別墅經常沒人住,他就借用位於港口鎮的該別墅,用於3兄弟居住和生産假酒。

  沒有任何生産執照,也沒有成立公司,龐氏3兄弟為他們用低檔酒勾兌出的酒冠以“XO、軒尼詩、劍南春、茅臺”等名貴洋酒和白酒的名稱。龐一勇負責在外面聯絡業務,兩兄弟主要負責生産假酒和送貨。

  2011年5月15日,龐一勇像往常一樣拿著一張紙條給兩位兄弟,讓他們生産出單上記下的100多瓶酒。龐子智和龐小鋒接單後,由第二天早上開始生産,大概10多個小時就灌裝完畢,生産出佛山某商行需要的13箱118瓶假酒,“這批貨準備6萬多元賣給商行的”。

  龐小鋒送貨到佛山,在卸貨過程中被警方逮個正著。1個小時後,在別墅裏的兩兄弟也一起落網。

  警方分別在上述地點查獲假冒註冊商標的偽劣洋酒、白酒1批,價值人民幣近20萬元,還查獲了假冒的商標標貼、酒瓶防偽標識、包裝盒、酒瓶、酒瓶蓋和制假用封箱器、刷碼機、電腦條形碼等一批加工工具。

  據了解,沒有固定職業的3兄弟,卻擁有3輛車,龐一勇的老婆還曾經一次性借過30萬元給朋友的姐姐。

  制售假酒何以有如此暴利?據被告人龐子鋒供述,制假的原料酒都是價錢較便宜的酒,比如700毫升200元的路易老爺轉身變成市價700元的名貴洋酒,10多元一瓶的“綿竹”製成“茅臺”。然後,再以名酒的市面價格將這些假酒賣出,從中牟取暴利。

  據了解,法院在作出判決後,還發出了首份營業禁止令,龐子智在緩刑考驗期間內被禁止從事酒類生産經營活動。

  ■記者手記

  此案中,法院不僅對制假售假者處以刑事處罰,同時還禁止被告人從事酒類生産經營活動。本案主審法官黃健敏介紹,之所以禁止被告人從事相關生産經營活動,主要是考慮到被告人龐子智3兄弟在一年多時間內,均在從事假冒偽劣酒品的生産經營活動,且與其他制假售假人員有一定關聯。為切割掉這種關聯點,避免其在緩刑考驗期內再次犯罪,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間內從事酒類生産經營活動。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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