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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思等四名前國腳或判7年 800萬涉案金去向關鍵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0日 18: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海南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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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審理工作未完待續,申思、小李明、祁宏、江津等四名前國腳已被羈押在看守所。日前,申思的代理律師胡雪透露,他已接到法院寄來的起訴書,但具體的開庭時間尚未通知。一位已被一審判決的反賭案案犯的辯護律師分析説,申思等4人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受賄金額合計800萬左右,“如果每人的受賄金額達到200萬,最終的量刑可能在7年左右。”

  這位律師進一步解釋説,“參照已經判決的案例,如果4人每人的受賄金額達到200萬,按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可能是7年左右。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還可能有另外的因素,比如説認罪態度、退贓以及有沒有立功表現等等,如果有的話,法官是可以考慮減刑的。另外,雖然那場比賽涉案金額是800萬,但這些錢是否都進了4人的口袋,是否還有一部分被其他人分走也很重要。綜合分析,4人刑期還是在7年左右。”

  申思和祁宏2010年10月前往瀋陽協助調查,在2011年春節前他們回到了上海,外界一度認為他們沒事了。胡雪介紹,準確地説,申思和祁宏當時回來,應該是屬於取保候審的範疇。

  實際上,在審理前足管中心副主任楊一民時,申思等4人已被帶到瀋陽,胡雪説:“當時申思等人從上海到瀋陽,還只是處於被監視居住的階段,仍然可以使用電話和家人朋友以及律師聯絡。春節前一週,我最後一次接到申思從瀋陽打來的電話,他告訴我,自己馬上要進看守所了。隨後,他們正式被轉入看守所,類似電話這樣的通訊工具,就暫時不能再使用了。”

  據《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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