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烏市醫保醫師濫用職權資格不保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30日 1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李敏燕 對於普通患者來説,只要住進醫院,“話語權”基本上就喪失了,原因很簡單:自己是門外漢,對於醫學一竅不通,偶爾冒出一些疑惑,醫生就會用其專業知識讓你“順從”醫囑。為維護參保人員的權益,防止醫保醫師濫用職權,2011年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決定與其“約法三章”。

  3月28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社保局了解到,今年在該局與全市各地定點醫療機構簽署的《烏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上明確了8條醫保醫師的違規行為。如有觸犯,不僅醫保醫師將被取消資格,而且對其提供醫療服務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也將不納入醫保結算,定點醫療機構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8條違規行為是:濫用藥物、無指徵或重復檢查、濫作輔助性治療等造成醫保基金損失;未核實患者身份造成基金流失的,協助非參保人員冒充參保人員就醫,並結算醫保費用;串通參保人員偽造或篡改處方或醫療費用收據、編造醫療文書或醫學證明等,騙取醫保基金;不經患者或家屬同意,使用非醫保支付的藥品、檢查或治療;收受利益相關方回扣,經查實處分;串換醫保支付項目的;住院期間讓參保人員到門診或院外個人自費、誘導參保人員到院外購買藥品、器械;年度內被定點醫療機構處以兩次警告。

  按照規定,烏市各定點醫療機構均應定期組織醫療保險政策知識考核,並將經考核合格後的醫師名單報至烏市社保局,醫務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醫(護)師資格證書》和《醫(護)師執業證書》。烏市社保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提交的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師,予以準入並授予醫療保險處方權。也就是説,只有這樣定點醫療機構的醫師們才擁有了醫保處方權。

  在往年烏市社保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巡查和稽核中發現,有的醫保醫師把權力用到旁門左道上,設法套取醫保基金並從中獲利。為此,烏市社保部門在今年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時,專門針對醫保醫師提出“約法三章”。

  烏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醫藥定點管理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烏市有400余家定點醫療機構,今年協議的簽訂率為95%。從協議內容來看,社保部門比較強勢,協議內容也有點像“霸王條款”,大部分具有約束定點醫療機構內容。這樣做就是為了維護參保人員的權益和醫保基金的安全,一方面讓參保人員就醫時少花冤枉錢,一方面要讓醫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熱詞:

  • 定點醫療機構
  • 醫保基金
  • 烏市
  • 參保人員
  • 濫用職權
  • 醫保結算
  • 醫療文書
  • 霸王條款
  • 話語權
  • 約法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