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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株洲3月27日訊(通訊員 劉亮)兩大學生劉某、李某與社會人員鐘某在一起玩時,因身上都沒什麼錢,即商量以上網作掩護偷盜網吧電腦配件,得手銷贓後三人便大肆消費。3月27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劉某、李某依法批准逮捕。
據查,現年17歲的劉某、李某均係株洲市一職院的大一學生,兩人認識社會青年鐘某後,三人經常在一起玩。2011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三人又聚在一起玩時,因手頭均沒什麼錢,於是鐘某(已另案處理)提議去網吧偷CPU、內存條、主板來賣錢,劉某、李某當即同意,三人湊錢在路邊買來兩把起子作為作案工具。
隨後,三人來到株洲市火車站附近一家網吧,鐘某用身上的假身份證辦理了一張臨時上網卡,由劉某、李某在旁邊望風,鐘某趁網吧服務員不注意時取下電腦上的內存條和CPU放進自己的包裏,迅速離開網吧。隨後三人又盜竊了另外兩家網吧的CUP和內存條多塊。第二天,三人將盜來的內存條和CPU在株洲市徐家橋電腦大市場賣給一電腦修理店,三人各分得現金300余元,用於上網吃喝。
2012年2月10日,劉某等人在株洲市建設路一家網吧再次作案時,被網吧管理人員當場抓獲。至案發時止,三人先後盜竊網吧8家,涉案金額達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