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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搶劫千萬財物被判15年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14: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海口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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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3月26日訊(記者陳延鵬 通訊員敖日丹 趙耀)3月23日上午,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去年發生在生生百貨的搶劫案一審宣判。犯罪分子王綏軒以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王綏軒因賭博欠債遂起意盜竊,他向一名綽號叫“疤三”(在逃,另案處理)的男子借得一支倣“六四”式手槍和三發子彈。2011年7月4日晚20時許,王綏軒攜帶槍、匕首、袋子等作案工具躲入生生百貨商場二樓衛生間,到次日淩晨商場停業無人後,王綏軒來到商場一樓盜竊了一批黃金、鉑金製品、鑽石首飾和一批勞力士手錶。因找不到出口,王綏軒遂攜帶盜得物品繼續躲在二樓衛生間。

  7月5日早上8時許商場開門後,王綏軒攜帶著裝有黃金製品、鉑金製品、鑽石首飾的黑色布袋欲逃出商場時被上班的售貨員蔡某發現,王綏軒抓住蔡某後,因蔡某大聲呼救便掏出手槍上膛威脅,但被蔡某奮力擺脫,他又跑到一樓企圖逃跑,但被商場保安制伏並交給隨後趕到的公安人員。公安人員當場從王綏軒處繳獲黃金製品211件、鉑金製品189件、鑽石首飾105件、勞力士手錶87塊。

  法院審理認為,王綏軒竊取他人財物價值共計1071.2萬餘元,為抗拒抓捕而當場持槍並使用暴力,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但王綏軒在犯罪過程中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同時他還主動揭發他人賭博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構成立功。綜上等原因,法院對王綏軒做出上述判決,並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處罰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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