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廣州拒絕佔道挖掘擾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10: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建設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蔡鵬舉報道 廣東省廣州市近日出臺的《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許可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城市道路大修後3年內不得再開挖、佔道施工須提前10天預告,並通過10種創新管理辦法減少施工對市民出行的影響。

  據悉,廣州“拉鏈路”一度“四面開花”,曾給市民出行帶來諸多不便,多條路段曾出現施工不到一個月又再次開挖的情況。《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竣工通車、交付使用未滿5年或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後未滿3年的,交通部門不得批准車行道佔用挖掘申請。此外,在法定節假日(除週末外)、廣交會、迎春花市等全市性重大公共活動期間,佔用、挖掘城市道路等行為或將被消除。

  《辦法》規定,道路圍蔽時間在5日以上,或單方向封閉車行道路面,或圍蔽佔道總長度超過100米又或者需要臨時調整路、站點的,必須在施工前10日通過電視臺、報紙、電臺公開道路施工信息。市民有權對道路開挖工程進行監督,對違規佔用、挖掘車行道和人行道的行為,可撥打“96900”交通管理服務熱線、“12319”城市管理服務熱線投訴舉報。此外,道路開挖工程在施工現場顯眼位置必須要懸挂佔用、挖掘許可證,設置施工標牌。

  蔡鵬舉

熱詞:

  • 辦法
  • 城市道路
  • 12319
  • 96900
  • 市民出行
  • 開挖工程
  • 迎春花市
  • 道路施工
  • 通車
  • 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