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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思等四大國腳預計被判7年 涉案財物去向是關鍵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02: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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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了解,申思等4人以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受賄金額合計800萬左右。昨晚,一位已被一審判決的反賭案案犯的辯護律師分析説:“如果每人的受賄金額達到200萬,最終的量刑可能在7年左右。”

  在庭審之前,申思的辯護律師胡雪表示,他對4人的具體涉案情況不便透露。他強調,申思的案子,主要涉及2003年甲A聯賽最後一場上海國際對陣天津泰達(微博)的比賽,申思和祁宏都是以同一個案件起訴,將在瀋陽中級人民法院同時開庭。

  昨天,這位已被一審判決的反賭案案犯的辯護律師分析:“參照已經判決的案例,如果4人每人的受賄金額達到200萬,按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可能是7年左右。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還可能有另外的因素,比如説認罪態度、退贓以及有沒有立功表現等等,如果有的話,法官是可以考慮減刑的。另外,雖然那場比賽涉案金額是800萬,但這些錢是否都進了4人的口袋,是否還有一部分被其他人分走也很重要。綜合分析,4人刑期還是在7年左右。”(孫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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