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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杏是墓地的“期貨憑證”?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02: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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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武漢的田婆婆收到一張宣傳單子:只要向一家公司交付22800元,就能在陽邏一陵園內認養一棵銀杏樹,能獲得銀杏樹50年內所帶來的經濟收益,並且“獲贈”位於該陵園裏的一塊價值22800元的墓地。3月12日,她拿出2萬多元“認養”了一棵銀杏樹。(3月26日《武漢晚報》)

  又到清明節,墓地自然成為惹人關注的熱點。在陵園內認養銀杏樹,很容易被認為是移風易俗,推廣生態葬的一種形式。讀罷新聞才發現,所謂的“買”銀杏“贈”墓地,不過是披著生態葬外衣,銷售活人墓的又一伎倆。

  據報道,田婆婆花22800元認領的一棵銀杏樹,不過只是嫁接並移栽三年的小樹,購樹、栽種、管護等成本不過1000元,即便是按照認養的協議,銀杏的收益在50年內都歸認養人所有,但以銀杏的成材期,估計象田婆婆一樣的認養者在有生之年,大概無福享有了。

  由此,不難明白花這麼錢,獲“贈”的0.9平方米的墓穴才是關鍵。更主要的是,這僅僅只是墓穴,所擁有的還是“期貨”。費了這麼大功夫認養,所取得居然只是百年之後“入住”的資格罷了,銀杏更像是墓地“期貨”的憑證。

  儘管2007年國務院法制辦公佈的《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規定,公墓經營單位不得向活著的人出售墓地。這樣的規定意在防止炒作,抑制住墓地價格進一步攀升的勢頭。然而,並非完全出於公益性的殯葬制度設計,以需求作為支撐,以贏利作為目的,墓地一穴難求、價格居高不下、活人囤墓等現象層出不窮,自然難以避免。“買”銀杏“贈”墓地,只不過是一墓難求之下,鑽法規空子、打擦邊球的對策變種。

  事實上,很多的陵園提供低廉集約的墓葬並非不可能。比如,個案中的陵園既然有大片區域種銀杏,那麼就有條件推行樹葬,只需要把認養的價格放得更低,就可以實現不同經濟條件、不同價值取向群體的需要。他們這所以不願意這麼做,無非是基於行業壟斷之下,利益的最大化追求。

  墓地是事關民生的大事,適度的商業化並非不可,關鍵要建立在普適公益性基礎上,要有有效的機製作保障,給予更多居民選擇“不”的機會。除了政策導向的規範之外,各級政府還應加大投入,並積極主導殯葬理念的轉變。比如,大力發展生態公益墓葬林、集約低價墓葬群等等,重在予民以利,而非與民爭利。(木須蟲)

  注:此為“編外編”來稿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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