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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一男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獲刑 眾"老賴"當庭受教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5日 23: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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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記者毛麗君3月23日報道:“開庭前,我讓女兒在網上搜了一下拒絕執行才知道會判刑,如果早知道的話,我一早就把錢交了。”走下被告席,陸鴻(化名)拎著裝有鋪蓋、衣服的袋子,急著去養老院看望年邁的母親,而就在幾分鐘前,他因在一起動遷款糾紛民事案件中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當庭獲刑一年,緩刑一年。

  2008年11月,陸鴻與母親顧某因動遷安置款所有權糾紛與兩位親屬發生了民事訴訟,靜安法院經過審理判決陸鴻支付給兩位親屬動遷安置款人民幣20萬元,並共同承擔案件受理費人民幣4300元。一審民事判決後,陸鴻並未提出上訴,2009年2月,該判決生效。

  然而,判決生效後,陸鴻卻始終未履行判決所確定的支付義務,2009年7月,作為原告的兩位親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通知,陸鴻仍不願履行,2009年9月,他將自己名下全部股票拋售,套現人民幣58萬餘元給了前妻,致使法院無法執行。

  2011年10月,陸鴻在其位於東新路的住所內被抓,到案後,在前妻的幫助下,支付了全部款項,共計人民幣27萬餘元。

  庭審現場,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陸鴻承認了全部事實,而在回答公訴人詢問時,他表示,當年法院判決生效時,他完全有能力支付20萬的動遷安置款,但因母親與兩位親戚之間存在極大的矛盾,並囑咐他“死也不支付”,遵循母親的意願,陸鴻拒絕執行法院判決。

  之後的兩年,陸鴻的家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一開始是股市上的失利,包括動遷安置款在內的總計200多萬的錢款全部虧了。2009年8月,前妻跟他離了婚,一方面出於愧疚,另一方面為了即將考高中的女兒,他將自己名下所有的股票套現58萬餘元連同名下的房産一併給了前妻。説起這段往事,陸鴻的眼眶有些泛紅,儘管如此,他也承認,拿到錢時自己主觀上確實不願意支付法院判決的20萬款項。

  再後來的日子,陸鴻過得就有些潦倒了。他用“一無所有”來形容自己,母親住進了養老院,自己則靠領低保過日子,當公安機關將其抓獲時,他已經沒有能力支付法院判決書上的款項,但在前妻的幫助下履行了全部支付義務,而他之前的行為,將他再次送上了被告席,只不過這次面對的是刑法的審判。

  案件當庭宣判。法院認為,陸鴻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以拒不執行判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鋻於其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最終判處陸鴻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走出法庭的陸鴻心情是複雜的,之前準備的鋪蓋卷暫時是用不上了,但這樣一個判決結果將成為他人生的“烙印”。他告訴東方網記者,之所以會走到這一步,完全是因為自己不懂法律,“如果早知道拒不執行會判刑,我早就把錢交了。”

  多年來,執行難是法院面臨的一大難題,法院在執行判決時遇到的“老賴”數不勝數,而其中又有多少人是出於法律意識淡薄?據了解,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靜安法院執行庭組織了部分欠債不還的被執行人參加旁聽,而陸鴻的遭遇也著實給他們上了一課,前來旁聽的10多位被執行人都表示很受震撼,其中4人庭後隨即作出了償債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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