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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手稱誤擊難獲信服 連勝文遭槍擊案擬5月宣判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4日 10: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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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 資料圖

  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連戰之子連勝文遭槍擊一案,台灣新北市板橋地方法院16日開庭辯論,槍手“馬面”林正偉強調,當時他只是想嚇嚇陳鴻源,卻在拉扯中誤扣扳機,但檢察官指出,拍攝畫面顯示林正偉在第一槍擊發後,見對方沒有倒地,還想再開第二槍,並非單純恐嚇,請求法官判處林正偉死刑。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訂於5月11日宣判。

  連勝文律師團則認為,本案是台灣島內矚目案件,但當地審判與檢察單位都朝誤擊方向辦理,不僅連勝文本人無法接受,民眾也不能心服口服,希望合議庭能重新對林正偉測謊,厘清案件真相。

  2010年11月26日,連勝文參加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選前之夜時,遭林正偉槍擊,子彈貫穿連勝文頭部後,流彈波及台下民眾黃運聖。板橋地檢署2011年1月,依殺人等罪嫌將林正偉起訴,並求處死刑。案件歷經一年多的審理,板橋地方法院21日開庭辯論,檢辯雙方對於林正偉究竟是蓄意殺人,還是過失傷害、過失致死針鋒相對。林正偉出庭時,神情相當平靜。

  檢察官指出,林正偉以案發時精神異常作為藉口,但林正偉事前多次到現場勘查,足見當時行為能力正常,且醫院鑒定也相當正常;且案發當時林正偉明知所持的制式手槍具有強大殺傷力,仍近距離對被害人開槍,而還想再開第二槍,絕非只是單純恐嚇。

  檢方也説,林正偉在選前之夜公然挑戰公權力,犯後還避重就輕,請求法官判林正偉死刑。林正偉則以“不擅言詞表達”為由事前遞交答辯狀給法官,辯護律師陳振瑋則説精神鑒定是在案發後5個月進行,與當時精神狀態未必相符,希望依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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