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警察街頭截查身份證有濫權之嫌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2日 15: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濟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走著走著,迎面來了兩位民警要查我的身份證,還將身份證號輸入讀卡器中,查看是不是壞人,好嚇人啊!”一名廣州市民發出的微博,引起不少網友關注。據悉,廣州市天河區警方于3月16日起,在轄內中心區域主要路段設立54個固定崗、8個機巡組和16個截查點。警察根據目測,對形跡可疑的人員以及攜帶的物品進行截查。無任何證件又無法説明,以及其攜帶物品可疑的人員,有可能會被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盤查。(3月19日《羊城晚報》)

  警察隨意查驗公民身份證,必然遭人反感。去年我國《居民身份證法》修改,對警察查驗身份證進行了擴權,新增了“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社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情形,此舉曾引發有關警察權力與公民權利如何平衡的大討論,警察查驗身份證擴權也因此而備受質疑。

  即便如此,街頭隨意截查身份證,也不在該新增條款範圍之內。為什麼廣州警方要在街頭隨意截查公民身份證呢?這種行為的合理性與必要性究竟何在?廣州警方稱巡邏民警截查路人身份證的法律依據是“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條款。換言之,所有街頭被查身份證的公民,事實上都被警察當成了“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且不説這算不算嚴重的有罪推定,但警察在街頭隨意將某個公民視作“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至少應該保持在一個“合理懷疑”的限度內,而不能是你想查誰就查誰,看不慣誰就查誰。

  警察執法應該講究證據,沒帶身份證絕不等於犯罪,警察不應該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要求其承擔“違法”後果。誠如有市民感嘆“好嚇人”,警察街頭隨意截查公民身份證的行為,也許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犯罪分子形成威懾,卻也直接增加了公民的義務,讓人難免産生權利被侵犯的不愉快感覺。

  查驗身份證,一頭是警察的執法權,另一頭是公民的個體權利,如何在兩者之間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平衡,是評價其合理性與必要性的關鍵所在。相比在火車站、汽車站等特定場所查驗身份證,這種巡邏民警街頭隨意截查路人身份證的行為,明顯打破了公眾基本認可的平衡,存在濫用權力的嫌疑。無緣無故不明不白,任何場合任何時間,沒有理由沒有解釋,就被警察當做“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必然會招致人們的反感。這樣的場景絕不應該是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

  警察查驗公民身份證,是應該被嚴格限制的權力,而不應該被無限擴大。警察隨意在街頭截查公民身份證,非但無益於維護公共安全,反而會騷擾人們的生活,降低人們的安全感——— 試想,當沒帶身份證都有可能成為一種“罪行”,人們怎麼能不感到嚇人呢?身份證不小心丟了的時候,人們還敢正常上街嗎?當公民隨時隨地都被警察要求證明自己的身份,難道不是一種非常恐怖的執法嗎?

  (來源:濟南日報)

熱詞:

  • 截查
  • 警察權力
  • 警察執法
  • 濫權
  • 查身份證
  • 違法犯罪嫌疑
  • 罪行
  • 羊城晚報
  • 合理懷疑
  • 居民身份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