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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福彩中心原主任被判死緩 聶磊案近日將宣判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2日 04: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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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青島3月19日訊 記者今天下午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通報會上獲悉,青島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貪污受賄一案今天由青島市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增先因犯貪污罪、受賄罪和單位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外,備受公眾關注的“聶磊涉黑案”已經審結,將於近日宣判。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增先於1997年6月20日起任青島市福彩中心主任,2010年1月27日被免職。2000年至2009年,王增先利用職務便利,為北京美華公司、江平等企業和個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人民幣、美元、轎車等財物,共折合人民幣768萬餘元。2006年至2008年,王增先利用職務便利,騙取、侵吞公款人民幣4864萬元(其中4000萬元未遂)。2006年12月至2009年2月,被告人王增先代表青島市福彩中心向北京美華公司、深圳思樂公司索要人民幣300萬元及麵包車、辦公用品等價值人民幣290余萬元的物品,用於單位公務和發放福利。另查明,被告人王增先係被查處歸案,贓款贓物全部被追繳。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增先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單位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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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
  •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