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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臨時停牌制度有三大不足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1日 06: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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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新近推出的臨時停牌措施立竿見影。3月8日、9日、15日、16日,深市先後有12隻新股上市,無一例外都遭遇停牌,而且停牌速度越來越快。15日創業板上市的3隻新股,開盤後只交易了五六分鐘時間;16日中小板上市的4隻新股,開盤後的交易時間甚至只有一兩分鐘。

  如果只是為了對首日上市新股進行停牌處理,深交所的臨時停牌制度無疑達到了目的。但如果是為了遏制新股炒作,那麼顯然沒達到預期效果。以16日被臨時停牌的信質電機為例,該股的開盤價漲幅高達80.5%,集合競價階段炒作之激烈非同尋常。

  臨時停牌措施沒有達到遏制新股炒作的效果是意料之中的,該措施至少存在三大先天不足。

  其一,停牌令不等於限炒令。炒新是一種市場行為,試圖通過停牌這種行政手段來限制市場行為,本身就沒有對症下藥,將炒新想象得過於簡單。即便上市首日炒新的時間由於停牌而受到限制,但次日接著再炒也不遲。因此,用停牌制度來限制炒新無異於掩耳盜鈴。

  其二,停牌令大大縮短了新股上市的正常交易時間,使投資者難以對行情作出有效判斷。中簽的投資者賣股需要“跑得快”,在二級市場買股的投資者同樣需要趁早動手。因此,停牌令加劇了買賣股票的風險,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助長了新股炒作。

  其三,停牌令起到了“護髮”作用——減少了新股在上市首日破發。行情低迷時,一些“三高”發行的新股首日破發不可避免,但停牌令成了防止其“破發”的保護傘。“護髮者”只要在競價階段推高開盤價,然後下跌10%就可以享受停牌保護了。僅以此論,停牌制度成了“三高”新股的幫兇。

  皮海洲(湖北投資公司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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