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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查處兩起違法違規案件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0日 11: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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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晚間,證監會網站同時公佈兩起違法、違規案件,涉及到ST國通(600444,收盤價9.64元)背後的一起隱秘收購案件。收購的主角正是ST國通2011年三季報中的第三大流通股東──京博控股。此外四川東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也被查處。

  2007年7月,京博控股動用約2.7億元資金,持續買入ST國通流通股,至2007年12月18日,最高持股比例達到30.31%。

  為取得ST國通的控股權,2008年1月,京博控股試圖通過場外方式收購ST國通11.89%非流通股。此收購計劃失敗後,同年11月,京博控股再次啟動場外收購,又動用約3.1億元資金以高於流通股市價的價格收購了ST國通23.32%非流通股份。整個收購京博控股共計投入資金約5.8億元。

  對於京博控股的行為,證監會指出,京博控股作為上市公司收購方既未按規定披露大額持股信息,又未在持股比例達到30%時發出強制收購要約,還虛假披露持股信息誤導投資者。其之所以刻意隱瞞,一是為了規避向上市公司其他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二是為了通過先增持股票再減持部分股票,博取差價,降低收購成本,違法意圖明顯,違法情節惡劣。

  根據《證券法》的相應規條,責令京博控股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對於京博控股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馬韻升,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除了京博控股案之外,證監會還同時查處了四川東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案。

  據悉,由時任四川東合烽資本運營總監龔天明負責管理和操作的任法定代表人朱艷芬的賬戶、張某賬戶于2010年1月5日在成都某證券營業部開立,交易資金為四川東合烽的自有資金及其從青海柴達木鹽湖化工有限公司獲得的借款。

  上述兩個銀行賬戶主要資金往來情況較為複雜。至2011年8月30日,上述兩個賬戶合計虧損2430萬餘元;截至2011年12月12日,兩個賬戶仍為虧損。證監會認定,四川東合烽利用張某、朱艷芬賬戶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條。

  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證監會最終決定,責令四川東合烽改正,並處以罰款3萬元;對朱艷芬、龔天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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