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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元變1.2萬元:收欠網費“驢打滾”與黑社會何異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9日 06: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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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年前,河南安陽的張先生超期使用了兩個月的網絡,欠費從最初的240元迅猛增至1.2萬元。6年間,電信公司催繳過兩次,但始終沒有及時告知消費者産生費用(3月16日《廣州日報》)。

  報道説,張先生是在繳納680元年費與網通安陽分公司簽訂寬帶使用協議,正常使用到期後,沒有續費,在超期使用2個月後,寬帶被斷網,這期間網通公司並沒有及時催繳欠費,直到6年後的2012年2月,張先生在小區看見一張聯通安陽分公司(注:聯通公司與網通公司已合併)的欠費追繳單,顯示其寬帶欠費12456.78元。

  就是論事而言,張先生使用寬帶沒有及時續交網費是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服務運營商沒有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和及時斷網,應當説也是造成這種欠費的一個主要原因,大凡家中裝有寬帶的都有體會,使用包年的寬帶業務不可能會時時關注是否到期,如果運營商能夠及時告知,我想大部分用戶都會自覺的續費,況且,及時告知用戶續費也是寬帶運營商的一項義務,而且固話、手機等收費都是如此。從這方面來説,運營商是有錯在先。

  即使退一步説,張先生就算有意拖欠運營商240元網費,這種“利滾利”的欠費計算方法既不合理也缺少法律依據,更讓人難以接受,歸根結底還是運營商單方面的霸王條款所致,非但如此,既然運營商明知道會用這種“利滾利”的計算方式,就應該及時告知並催促用戶儘快歸還欠費,但是,正像四川大學法學教授王建平所指出的那樣,運營商採取跨越數年的費用追繳方式,導致用戶鉅額費用的産生,完全帶有欺詐性質。

  在坊間,人們對某些高利貸的恐懼之處,就在於不僅利息高出銀行許多,而且還是利滾利,民間把這種高利貸稱之為“驢打滾”,而無論是單純的私放高利貸還是高利貸加“驢打滾”,國家法律都是不允許的,如果筆者沒有猜錯,運營商對張先生欠費的計算方式,就是所謂“滯納金”加上“驢打滾”算來的結果,而“滯納金”是某些霸王條款中最常出現的一項內容,特別是在一些地方水、電、煤氣、電話及網絡收費的協議中,都會看到有“欠費逾期不繳按日收取百分之一滯納金”等等,有了這樣的條款,運營商追繳欠費自然會跨越時間越長越划算。

  欠240元網費6年漲到一萬二,可謂是天下奇聞,這與黑社會放高利貸有過之而無不及,網絡運營商何以毫不知羞的把這樣欠費追繳單貼到用戶居住的小區,筆者以為,之所以如此,並不是運營商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違規,而是壓根就沒有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放在眼裏,究其原因,還是我們一些地方部門對這些壟斷企業的霸王條款缺乏認真且強有力的監管,甚至是自認為“磨小壓不住麩”,不敢較真追究,這無形之中也助長了某些壟斷企業的霸氣,有霸氣的經營觀念,自然會産生損人利己的霸王條款。如此看來,要真正回歸市場本質,讓消費者成為商家特別是壟斷企業眼中的“上帝”,我們真的還需要很多事情要做,有很長的路要走。(四川新聞網太陽鳥時評)

  (來源:四川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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