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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增強科研管理 學術研究將接受過程監控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8日 12: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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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公佈《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教育部將通過十項制度加強高校科研及學術研究活動的“過程監控”,從而預防和有效遏制學術不端行為。

  近些年,高等學校發生的學術不端行為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個別牽扯院士、長江學者、高校領導的學術不端事件,負面影響較大,輿論廣泛關注,缺乏明確調查處理程序和規範。教育部決定在“十二五”期間開展高校學風建設專項教育和治理行動,並已制定《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強科學研究的過程管理。高校要建立實驗原始記錄和檢查制度、學術成果公示制度、論文答辯前實驗數據審查制度、畢業和離職研究材料上繳制度、論文投稿作者簽名留存制度等科學嚴謹的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科研項目評審、學術成果鑒定程序,強化申報信息公開、異議材料復核、網上公示和接受投訴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根據實施意見,各類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統一由當事人所在高校組織調查。高校接到舉報材料後,由校學術委員會(或學風委員會)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從學術角度開展獨立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提出調查意見,並向當事人公開。調查過程應嚴格保密。對於學術不端行為的處理方式包括取消申報項目資格、延緩職稱或職務晉陞、停止招研究生、解除職務聘任、撤銷學位,觸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責任。經查實的學生學術不端行為,按有關學位、學籍規定處理。如果有證據表明舉報人進行了惡意的或不負責任的舉報,應對舉報人進行相應的教育、警示、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記者 于忠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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