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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醒後"記不清"瘋狂撞車 檢察機關證據鏈讓嫌疑人獲判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8日 0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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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3月16日消息:醉酒司機林劍駕駛劫持來的廂式貨車,在嘉定區橫衝直撞,先後撞上了多輛轎車、電動自行車。事後,該司機表示對自己醉駕撞車“記不清楚”,檢察官在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情況下通過證人證言、監控錄像等一系列證據,審查認定林劍涉嫌構成搶劫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日前,嘉定區法院判處林劍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萬元。

  當時,林劍在多次肇事後仍沒有減速,警方立即展開攔截。在博園路 藻大橋口,林劍所駕廂式貨車一頭撞上警方設下的路障,在與布控的警車相撞後才停下。經檢測,林劍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83mg/ml,屬醉酒駕車。

  事後,酒醒了的林劍回憶了當天情形。那天傍晚,他開車到同事家中喝酒,喝得比較多,同事開車把他送回了暫住地。同事離開後不久,醉醺醺的林劍自己開車出了門。但關於之後撞車、劫車的事,林劍堅持表示“已記不清了”,只記得好像撞上了一輛黑色轎車,其他的都不知道,等自己完全清醒過來時,發現已經在派出所了。該案移送嘉定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檢察官對林劍進行了提審。林劍仍表示不記得自己的肇事行為。但他告訴檢察官,他知道自己喝酒後不容易控制行為,因此平時很少喝酒,事發當天因經不起同事的勸而喝多了酒。

  在犯罪嫌疑人不交代的情況下,檢察官對全案證據進行了細緻審查。

  證人程先生稱,去年3月3日晚,他駕駛黑色桑塔納轎車停在曹安路翔江公路口等紅燈。突然,車後一輛麵包車猛地撞上了他的車,他的車又與停在前面的豐田車追尾。程先生與豐田車駕駛員都下了車,卻發現麵包車裏的駕駛員渾身酒氣地趴在方向盤上。不一會兒,這名駕駛員從車裏拿了一把榔頭和一把菜刀下了車。

  程先生他們見狀慌忙跑開。麵包車駕駛員沒追上他們,又返回事故現場,用榔頭砸桑塔納的車窗。隨後,駕駛員又先後鑽進桑塔納、豐田車中準備發動,卻因為鑰匙已被程先生他們拿走而作罷。之後,麵包車駕駛員站在路口見車就攔,一連攔了五六輛車都沒成功。這時,一輛廂式貨車路過,麵包車駕駛員上前強行拉開車門,貨車司機見他氣勢洶洶,便有些害怕地跳下了車,沒想到麵包車駕駛員趁機鑽進駕駛室,發動貨車後沿著曹安路開走了。其他幾名目擊證人也證實,在逃跑過程中,廂式貨車一連撞上了多輛轎車和電動自行車,林劍就是那名肇事司機。檢察官還調取了事發路段的監控錄像,並從中發現,肇事車輛當時一路歪歪扭扭地橫衝直撞,路上的車輛和路邊的行人都紛紛避讓。經鑒定,林劍的行為共造成7輛機動車、1輛電動自行車及2輛警車損壞,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雖然林劍無法交代自己的行為,但目擊者的證言、辨認筆錄、現場監控錄像等證據,能夠相印證,形成了證據鏈,且來源合法,足以證明林劍當時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搶劫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該案開庭審理時,雖然法庭上的林劍仍稱不記得自己的肇事行為,但面對公訴人展示的各種證據,他表示願意認罪。法院經審理,採納了嘉定區檢察院的全部指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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