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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涉嫌掏空3250萬遭起訴 恐被判入獄十年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6日 20: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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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資料圖)

  綜藝天王吳宗憲投資LED節能産業阿爾發光子科技公司,不但虧損連連,還被檢調查出涉嫌和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董座許豐揚勾結,利用假交易共同掏空聯明3250萬元資産,昨被依最重可處10年徒刑的《證券交易法》業務侵佔等罪起訴。

  吳宗憲去年7月首度接受台北地檢署偵訊後,理直氣壯説:“我不會弄假合約,宗憲可能犯錯,但不可能犯罪,你可以欺騙自己,但不能欺騙你的衣食父母。”他還眼泛淚光發誓:“若有犯罪,一定退出藝能界!”但檢方依據資金流向等具體事證,認定他和許豐揚等10人連手掏空聯明資産,昨一併起訴,並求處許豐揚15年重刑,吳宗憲因並非主謀,未被求刑。

  但檢方查出,同年3月雙方取消合約後,許豐揚怕假交易東窗事發,才另向金主曾麗珍借款3000萬元,以“吳宗憲歸還預付阿爾發購料款”名義匯回聯明賬戶,並指示會計作假帳企圖隱匿犯行,事後再挪為他用,因此認定吳、許總計侵佔聯明3250萬元資産,同時依可處3年至10年徒刑的《證交法》業務侵佔罪,以及可處1年至7年徒刑的虛偽記載罪起訴兩人,法官未來可能依罪責較重的業務侵佔罪判刑。

  吳宗憲是阿爾發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他與聯明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豐揚是朋友,吳宗憲與許男共謀“假交易、真借貸”,兩人簽約,明訂聯明公司向阿爾發公司購入1.8億産品,換算時價為60萬片LED産品,但實際上,雙方産業不同,簽約合作就有疑點。檢方指出,許豐揚以“預付阿爾發公司購物款”名義開立6000萬元的本票,其中2000萬元的本票,許男兌現後挪為私人花用,而吳宗憲則拿走4000萬元的本票並向張姓友人票貼借得4000萬元,卻未作為阿爾發公司購料或採購設備。檢方表示,吳宗憲疑擔心4000萬元的本票會跳票,于票據到期日前,將2750萬元匯入聯明公司賬戶,剩餘1250萬元,由聯明公司的自有資金支付。

  起訴書指出,吳宗憲與許豐揚以此方式共同侵佔聯明公司3250萬元,其中吳宗憲分得1250萬元,許男則分得2000萬元。兩人以虛偽交易套取資金,且將3250萬元挪為私用後,在1998年3月25日取消合約。檢方另外查出,因這筆掏空6000萬元的假合約取消,許豐揚為掩飾兩家公司虛偽交易,扣除吳宗憲先前匯款2750萬元,還欠3250萬元,許男則于1998年12月間,向金主借得3000萬元,作為吳宗憲還款。

  吳宗憲昨日接受採訪未説明是否要退出演藝圈,僅低調説:“沒有做的事也不用去擔心,檢察官有檢察官的認知,或許跟我們有落差,就讓法律去還原真相,其他的就交由律師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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