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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豪門”涉毒案 19被告人昨公審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6日 09: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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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唐夢 通訊員/黃志慶)去年4月10日,佛山公安經過嚴密部署,突襲佛山市南海區星海娛樂城,共查獲涉毒人員548名,並在娛樂城包房內及辦公室周邊等多處查獲毒品及吸毒工具。該案經偵查已經終結,19名主要人員日前被提起公訴。昨天上午,佛山市中級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據了解,星海娛樂城由潘敏、鐘榮等9人共同出資成立,于2008年8月以“星海豪門”為名開始營業,主要經營KTV娛樂服務。昨日被公審的人員主要包括娛樂城的股東以及管理人員,當中不乏夫妻。

  19被告多為“80後”

  “星海豪門”案于昨日上午10時在佛山市中級法院準時開庭,19被告人大部分是80後,其中有6名女子。被告人各自手持順序號,在法警的指引下依次進入第一審判庭。

  根據檢察機關庭上指控,2007年10月,被告人潘敏、鐘榮、鐘宜、黃祥、周林、梁標、潘新與黃棠(另案處理)共同出資成立星海娛樂城,主營KTV娛樂服務。2010年3月,經後加入的股東鐘權(已死亡)提議,為吸引客人、提高經營業績,在上述被告人的共同決議下,星海娛樂城以放縱客人在其經營場所內吸毒為經營策略,逐步將該娛樂城的40間包房改造成適於吸毒人員使用的場所,並對服務人員進行給吸毒人員提供便利條件及應付執法機關檢查的相關培訓。

  在此期間,由被告人潘敏兼任總經理,負責星海娛樂城的管理和經營,被告人劉任副總經理協助潘敏進行管理,被告人王林、潘華、郭姍、崔紅、鐘等均擔任星海娛樂城的管理、經營人員,他們傳達並執行星海娛樂城容留客人吸毒的制度,負責為客人提供吸毒的場所及其他便利條件,在星海娛樂城形成了一整套容留他人吸毒的機制,吸引了大批吸毒、販毒人員,從而使星海娛樂城利潤大幅上漲,

  股東均由此獲取了非法收益。去年4月10日晚,偵查機關在星海娛樂城查獲涉毒人員548名以及毒品、吸毒工具一批。經鑒定,檢出早基苯丙胺、MDMA、氯胺酮、咖啡因等成分。

  “香滑奶茶”變身毒品

  檢察機關同時指控,被告人曾明從2010年1月開始長期在星海娛樂城販賣毒品給吸毒人員,至案發時共販賣毒品“開心水”70瓶、搖頭丸100粒、“香滑奶茶”50包、“K粉”200克。在曾明販毒期間,其妹妹被告人曾梅在明知曾明販毒的情況下,多次在被告人曾明經營的佛山市大瀝鎮市場香泉小站奶茶店協助曾明製作“香滑奶茶”和“開心水”等毒品用於販賣。曾明的妻子被告人陸連也多次協助曾明分裝及販賣毒品。去年4月11日,偵查機關在香泉小站奶茶店、曾明的住所、汽車等處查獲包括“開心水”在內的一批毒品、分裝工具。經鑒定,所查獲的毒品含有MDMA、氯胺酮、咖啡因等成分。

  同樣被指控構成販賣毒品罪的還有黃、謝梅夫婦,上述兩人也是長期在星海娛樂城販賣毒品的人員。

  此外,被告人周林、潘華、張和還觸犯私藏彈藥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提起公訴。

  佛山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潘敏等13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曾明等5人構成販賣毒品罪;周林構成私藏槍支罪、潘華、潘敏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張和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應當依照刑法相關條款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在昨日的庭審過程中,眾被告均對檢察機關的指控供認不諱,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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