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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客洗澡被電死獲賠75萬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5日 0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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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王女士在海淀一家洗浴中心洗浴時觸電死亡,其父母將洗浴中心經營者鄧某、電工、房東及設備廠家起訴,索賠近百萬元。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法院東升法庭判決四被告賠償王女士父母75萬餘元。

  鄧某在海淀區西三旗經營一家洗浴中心。2010年1月31日,因風機電機不能正常運轉,他打開電源開關箱,反復連接風機火線、啟動電源,導致店內女賓部正在洗澡的王女士觸電死亡。事發後,海淀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鄧某有期徒刑2年。死者父母認為,鄧某擅自帶電修理風機電機造成漏電,電工無資質擅自安裝鍋爐風機時未按照規定安裝接地線,興旺設備廠擅自為鄧某非法經營的洗浴中心從高壓線拉入電源,未安裝接地故障保護裝置,導致其女兒觸電身亡,房東對出租房屋疏于管理。他們起訴要求4被告賠償96萬餘元。

  庭審中鄧某稱,事發時廠家讓他先自己修,他不知道有人洗澡。其餘3被告則認為應由鄧某承擔責任。法院認為,電工無資質,其安裝的風機電機未按規定標準做接地保護,對此應承擔賠償責任;洗浴中心所用電源是興旺設備廠提供,但配電箱內僅有一個斷路器控制電源,且無漏電保護功能,也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房屋出租方沒有盡到管理、監督義務,也應對王女士的死亡承擔責任。3被告的過失與鄧某擅自接駁電線的行為結合,共同導致了王女士觸電死亡,構成共同侵權。法院據此判決4被告賠償7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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