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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用餐吃出蟑螂 消費者面臨維權難(圖)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13: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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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豬骨煲”上桌,陳小姐準備給友人盛湯時發現,一隻蟑螂漂浮在濃湯中,引來全桌人大驚。黃少宏 攝

  上週五晚,虎門市民陳小姐到虎門太沙路六千館用餐時吃出蟑螂。事後,餐館方面拒絕其提出的包括身體檢查在內的訴求。昨日,餐館方承認出現蟑螂係生産環節失誤,稱已賠禮道歉,不願理會顧客的其他訴求。

  消費者 招牌湯鍋吃出“小強”

  還有數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將到來,可虎門市民陳小姐最近卻因一次消費悶悶不樂。3月9日18時許,陳小姐及兩名友人來到位於虎門太沙路上的六千館用餐,期間點了餐館的招牌菜“豬骨煲”。

  可待招牌菜上桌,陳小姐準備給友人盛湯時卻發現,一隻蟑螂漂浮在濃湯中,引來全桌人大驚。

  餐廳一黃姓經理聞訊趕至,見陳小姐等人抱怨,黃經理竟稱,“沒關係的,我現在可以把它吃了”。這引起陳小姐等人的不滿。她們提出包括參觀餐館廚房,與餐館簽訂健康協議或送醫院檢查、按照食品原價給予十倍賠償等3項訴求。

  陳小姐説,餐館當場拒絕了她們提出的所有訴求。面對餐館強勢,她們只能無奈埋單走人。隨後數日,陳小姐都不敢出去吃東西,稱一直有心理陰影。

  餐館 要求超出可承受範圍?

  昨日下午,六千館負責處理此事的黃經理接受了記者採訪。“我們當場把出問題的菜退了,最後還給他們的單打了九折的貴賓折扣。”黃經理稱,就他掌握的情況,顧客在餐館吃出蟑螂,很有可能係生産環節出現失誤造成,餐館願意承擔一定的責任。

  不過,在他看來,陳小姐提出的任何一個要求都超出餐館可承受的範圍。他説,餐廳的廚房平時是拒絕一般人進入的,即便是餐廳服務員也不得隨便入內。

  此外,對於顧客提出簽訂協議或送醫院檢查,黃經理更是覺得無法實現。他説:“你到別處吃能保證吃不到蟑螂嗎?”黃經理還稱,餐館的做法已經算給顧客賠禮道歉,也不會理會關於10倍賠償的要求。

  “餐館的回應蠻橫無理,分明是在耍無賴,侵害我們消費者的權益。”,陳小姐表示,將繼續通過其他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律師説法

  餐館起碼要對消費者健康負責

  對於這起消費糾紛,廣東海聯泰達律師事務所吳永斌律師表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到餐館用餐,餐館經營者有義務保障食品安全。

  “因餐館經營失誤,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餐館最起碼得對消費者的健康負責。”吳永斌説,在這起事件中,餐館稱無法承受消費者的要求,導致事件無法得到圓滿解決。他認為,陳小姐提出的三個要求不無道理。其中,要求餐館對其健康負責更是在情理之中。

  “若消費者在飲食後感到身體不適,完全可以要求餐館方面負責其體檢、治療。如果對方拒絕,維權起來確實不容易。”吳永斌説,現有法律對此類事件並沒有作詳細規定,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往往碰到難題。在此類消費糾紛的處理中,往往都是由當事各方私下協調解決。

  他建議,陳小姐的主張如最終無法實現,可選擇向衛生及消費者權益保障部門進行投訴,要求其前往檢查。按照相關法律,餐館將可能受到罰款、甚至責令停業整改等處罰。記者/黃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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