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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擬設醫調會 免費調解醫療糾紛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4日 09: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沙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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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三途徑提意見

  1.寫信: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地址:長沙市湘府西路8號(郵編:410004);

  2.發傳真:0731-89990715;

  3.發郵件:電子郵箱:lfec@sohu.com。

  本報訊(記者 李廣軍)由省衛生廳報送省政府審議的《湖南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送審稿)》正在湖南省政府法制網(www.hnsfzb.gov.cn)徵求意見,市民可在4月1日前向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提出意見。

  根據此送審稿,市(州)、縣(市)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會),市轄區根據需要設立醫調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醫調會設主任、副主任,設立專職人民調解員3人以上,建立法學、醫學、保險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專家庫。醫調會調解醫療糾紛不收費,其工作經費及人民調解員補貼由本級人民政府保障。

  送審稿明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情況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患者的諮詢;但可能會對患者産生不利後果的情況,可以告知其近親屬。

  根據送審稿,醫療糾紛發生後,可以通過下列方式解決: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向醫療機構所在地醫調會申請調解;雙方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雙方依法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藥品不良反應或者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引起的醫療糾紛,醫療機構應當根據鑒定結論向受害方支付補償費用;醫療機構支付補償費用後,可以依法向藥品或者醫療器械的生産、經營者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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