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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遊覽"海底世界"摔傷 商家拒付8萬賠償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21: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廈門網-廈門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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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郭躍明 伊小銳)父親到鼓浪嶼廈門海底世界遊覽時,從樓梯上跌落摔成骨折,劉先生為此向海底世界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萬元。昨日下午,鼓浪嶼相關部門對這起消費糾紛進行了訴前調解。

  遊覽途中老人摔傷

  劉先生説,去年11月21日,從老家來廈度假的父親在妹妹、妹夫陪同下到鼓浪嶼海底世界遊覽。遊覽期間,一行人行至海洋館圓柱缸至海底隧道樓梯口的一個拍照點時,由於人多擁擠且燈光昏暗,現場又沒有安排工作人員引導,父親不慎從樓梯上跌落,摔成全身兩處骨折,光醫療費用就花去了1萬元。

  劉先生單方面找某司法鑒定中心請法醫做了臨床司法鑒定,鑒定父親的傷殘等級為十級。拿著這份鑒定書,劉先生找到海底世界經營方,要求提供有關部門的安全檢驗證明,以示他們的場館是合格的,但遭到拒絕。

  海底世界稱無責任

  昨日的調解中,廈門海底世界有關負責人反駁稱,劉老先生摔傷的地點有三個提醒遊客注意安全的標識,且標識明顯,已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事故發生時客流量不大,且地上沒有水漬或油漬;劉老先生遊覽中,其女兒、女婿全程陪同;事發當天海底世界馬上派安保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陪同老人去了醫院。根據民法通則“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他們認為,海底世界沒有義務向消費者提供所謂場館安全檢驗合格的證明。

  海底世界方面認為自己不存在管理過失,但表示願意承擔9000元醫療費用。經法官和工商人員、人民調解員的調解,劉先生將自己的索賠要求降至4.8萬元,但海底世界方面仍表示,最高只能賠償1.5萬元,雙方仍無法達成協定,調解只得暫時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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