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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稱院校歧視損害平等就業權 請政府&&停止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17: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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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副校長顧也力發現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現象:一些政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錄用高校畢業生的時候,有個條款叫“非211不要”。他氣憤地對記者説,這是非常明顯、極為惡劣的就業歧視,也成了影響大學生就業的因素。

  “211”指的是國家上世紀90年代推出的“211工程”重點建設的100多所重點大學。顧也力所在的廣東外語外貿大學並不在列。他去過一些校園招聘會,發現很多招聘單位明確註明,“非211院校”的畢業生簡歷免投。而在一些政府部門的選聘公告裏,都公然宣佈只要重點大學畢業生。

  而“211”畢業生也會遭遇歧視另一些招聘方明確表示“非985不要”。“985”是39所得到國家最多支持的院校組成的“名校俱樂部”。

  顧也力告訴記者,今年全國政協會議上,他就此交了提案,希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門立即採取措施制止這種歧視行為。政府及國有單位&&歧視,“這是絕對不能夠容忍的事情”。

  在今年人代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湘潭大學校長羅和安也呼籲,儘快出臺反就業歧視的法規,其中也涉及“院校歧視”。

  近年,兩會上一直存在著反就業歧視的呼聲。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多次提交關於制定《反就業與職業歧視法》的建議。而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一去年的一份提案就是《建議國家制定反就業歧視法》。

  在眾多就業歧視中,看重學歷出身只是其中之一。我國勞動法界定了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方面的4種歧視,但在現實中,戶籍、地域、身高、長相歧視並不鮮見。

  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對2011年國家公務員近萬個招考崗位做過分析,發現全部存在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

  中國人權研究會去年發佈的第一本人權藍皮書《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報告NO.1(2011)》也指出,應儘快制定《反就業歧視法》,保障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利。

  顧也力認為,就業歧視問題已經影響到了高校的招生,“倒逼”一些考取非重點高校的學生到高中復讀,即使錄取了也不去報到,非名校不上。

  “難道95%以上的大學生都不行嗎?”他對記者説,重點大學只是少數,普通大學也能成才。用人單位應該基於勞動者的能力及職業要求選人,不能預先將多數人拒之門外。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劉經南以前是“985工程”重點高校武漢大學的校長。他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無論作為一名公民,還是名牌大學的校長,自己都從內心裏反對就業歧視。

  劉經南説,各個高校的知名度和辦學實力有差異,因此不同類型高校的學位證書含金量不同,這是客觀存在的。但是,政府部門&&發佈含有歧視色彩的招聘公告,不但不合乎公平正義,而且在很多國家都是違法的。我國目前缺乏反就業歧視方面的法律法規,沒有把就業歧視的邊界明晰化。在法律缺位的情況下,政府部門發佈含有歧視色彩的招聘公告,“只能説這些單位的公民意識差,認知水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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