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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核將與待遇挂鉤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2日 1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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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趙鵬)昨天,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北京市公務員考核工作的意見》,首次提出各級機關建立健全公務員平時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晉陞和待遇挂鉤。

  建平時考核制度

  《意見》首次明確全市各級機關要建立健全公務員平時考核制度,提出今後公務員考核要堅持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本市各級機關依據公務員平時考核內容,結合工作重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平時考核評價量表”。崗位特性考核指標要按照不同職務層次、不同崗位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和業務標準進行編制。

  《意見》要求每年進行四次考核工作,前三季度進行平時考核,最後一季度進行年終考核。年終考核結果與平時考核結果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年度考核總分”。公務員考核實行量化評分標準,從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進行打分。

  與晉陞待遇挂鉤

  公務員考核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年度考核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陞職務時優先考慮。績效管理獎金髮放也將與年度考核結果挂鉤,年度考核基本稱職人員,酌情減發績效管理獎金,不稱職人員不發績效管理獎金。

  《意見》首次提出了北京市公務員年度考核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標準。出現因個人原因未完成本職位年度工作任務量,直接造成本部門績效管理任務不能完成的;工作中經常推諉扯皮、服務態度惡劣、違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為,被投訴2次以上等八種情形之一且經查屬實的,年度考核一般確定為不稱職。年度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的,予以行政告誡;年度考核被定為不稱職的,予以降職;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予以辭退。

  作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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