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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婚為得拆遷費 “拆”來的婚姻不拆而散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1日 15: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楚天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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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袁黎 通訊員高新

  他和她都23歲,因為拆遷,相識僅一個月就匆匆結婚,因此如願多得拆遷補償。可婚後,他要繼續學業,她在家無所事事,年輕小夫妻爭吵、分居,終於有一天,無奈離婚。

  當初犧牲婚姻幸福得來的拆遷利益,此時成為爭奪的核心。精疲力竭後,他們的婚姻最終以13萬元了斷,離家一年多後,她帶著這筆錢又回到娘家。

  昨日,這段婚姻糾葛結束後,法官們都不由嘆了口氣。

  要拆遷了 趕緊相親結婚

  2009年,東湖高新開發區某村面臨拆遷,一拿到拆遷政策,葉君(化名)家裏便炸開了鍋。葉家有兩棟老宅,一棟佔地121平方米,還有一棟179.05平方米,可按照政策,葉家一戶最多獲得160平方米的拆遷補償,等於浪費了一個補償指標。除非,葉家多出一個戶頭,就能多得一套房産的補償。

  葉家上上下下討論後,一致決定讓23歲的葉君趕緊結婚,自立家門。當年4月,葉君經人介紹認識了同鎮不同村的姑娘蘇靜(化名)。蘇靜比葉君大半歲,一個多月後的5月31日,葉君和蘇靜閃電結婚。6月3日,即婚後3天,蘇靜的戶口就被葉君遷到葉家。

  7月4日,葉家與房産商簽訂拆遷補償協議。除了葉君父親的份額外,葉君和蘇靜小兩口拿到23.1萬元拆遷補償費,以及100平方米的還建房指標,如願讓兩棟房産全獲補償。

  結婚之後 摩擦接踵而至

  然而,葉君和蘇靜兩人的拆遷補償費,全部由葉君父母掌控。而且,蘇靜嫁到葉家後,婆婆將婚前買給蘇靜的鉑金戒指、項鏈、耳環等悉數收回。這,只是矛盾的開始。

  因為都沒有工作,結婚兩個月後,葉君進入一家學校學室內設計,因是全日制,葉君長期住在學校,蘇靜一人留居家裏,小夫妻早早開始兩地分居。本來感情基礎就薄弱的兩人,隨著交流變少,感情更加寡淡。蘇靜回憶,葉君外出學習後,不願與她同房,兩人睡在一床,卻各蓋各的被子。而葉君則稱,結婚後,蘇靜經常夜不歸宿,有時甚至十天半個月不回家。

  兩個人開始爭吵,爭吵隨後升級,葉君頻繁談到離婚。去年3月的一天,在與葉君爭吵後,蘇靜外出,回來時卻意外發現門鎖已被換,進不了家門的蘇靜回了娘家。

  走到離婚 仍為財産爭不休

  1個月後,蘇靜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産,尤其是以他們夫妻名義獲得的拆遷補償。

  葉君毫不遲疑地同意了離婚,但堅決不願分拆遷補償費給蘇靜。他反而要求蘇靜退還2萬元彩禮錢和結婚時的1.2萬元禮金。

  雙方互相指責,對於財産,細緻到一對果盤一把菜刀,都要爭得面紅耳赤。最終,去年8月,法院一審判決蘇靜應享有拆遷補償費的20%,即4.6萬餘元,另外,待將來還建房落實後,蘇靜可以再主張分割。拿到判決,葉君不服上訴,被駁回;接著,繼續向省高院申訴。法院調解後,終讓雙方各自讓步:葉君給蘇靜13萬元做全部了斷。

  因錢開始 難免因錢結束

  武漢大學教授尚重生了解此事後,表示很痛心。“以錢開始的婚姻,難免以錢結束”,他説,目前社會上的一些人本就過於拜金,而當遇到拆遷這一巨大利益衝擊時,更是扭曲了,甚至不惜犧牲婚姻。婚姻應該是以愛為基礎的,一份感情本就緣分不夠,又摻雜了利益,結局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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