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關於規範使用第十屆中國藝術節特殊標誌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1日 02: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第十屆中國藝術節山東省籌委會(以下簡稱省籌委會)是第十屆中國藝術節(以下簡稱十藝節)特殊標誌的所有權權利人。十藝節標誌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依法辦理了特殊標誌登記註冊。為了規範使用十藝節特殊標誌,公告如下:

  一、十藝節的特殊標誌包括但不限于十藝節標誌《祥和》以及由標誌《祥和》組成的變形物形象權均歸籌委會所有,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二、任何機構或個人未經省籌委會批准均不得將標誌拆分和篡改,也不得將標誌與其他非經批准的圖案及標誌組合使用。

  三、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省籌委會批准均不得以商業目的或潛在商業目的使用十藝節特殊標誌。

  四、使用十藝節的特殊標誌用於商業目的的,使用之前需向籌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獲批准後方可按規範使用。

  五、政府機關、非盈利行政事業單位、學校、部隊及個人非商業目的使用十藝節特殊標誌,必須按照省籌委會相關規定獲准許可方可使用,並且按照規範要求使用。

  六、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有責任與義務維護特殊標誌的使用規範,有權力舉報、糾正、制止非法使用十藝節特殊標誌的行為。

  七、省籌委會會同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侵權使用特殊標誌的行為。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八、省籌委會受理對非法、侵權使用特殊標誌行為的舉報。

  舉報電話:0531-81695997

  電子郵箱:syjxchdb@163.com

  特此公告。

  第十屆中國藝術節山東省籌委會

熱詞:

  • 特殊標誌
  • 第十屆
  • 藝術節
  • 使用規範
  • 公告
  • 規範使用
  • 祥和
  • 籌委會
  • 權利人
  • 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