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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一女子手握遺囑奪房官司沒打贏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22: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疆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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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記者饒俊華 通訊員金愛民報道)一男子醉酒死亡,留下一套價值90萬元的學區房,父母、前妻的女兒、第二任妻子均投入爭房大戰。庭審中,該男子一份生前錄音遺囑顯示,他將房子留給第二任妻子,但這份錄音卻並未得到法庭認可。

  3月6日,辦理此案的法官介紹,這份錄音現場無第三人,因此該錄音不能作為證據。最後,將該房産按法定繼承方式平均處理。

  劉劍生前最大愛好是喝酒,15年前,他與第一任妻子離婚,兩人的女兒蘭蘭隨前妻生活。之後,劉劍獨自生活期間,在天山區買了一套學區房。

  2007年,劉劍與第二任妻子張芳結婚,第二年生下女兒甜甜。劉劍有酗酒的不良習慣,張芳常勸他戒酒,但劉劍從沒聽過。在甜甜兩歲多時,51歲的劉劍醉酒後死亡。

  劉劍過世後留下了一套房産,價值90萬元。關於這套房子的歸屬,劉劍的父母和大女兒蘭蘭都認為,房産應該平分;張芳則認為,劉劍父母都有退休工資,蘭蘭也有工作,但自己沒固定工作,還要照顧年幼的女兒,房産應該歸自己。

  去年11月,劉劍父母、大女兒蘭蘭將張芳母女告上法庭,要求和張芳母女共同繼承該套房産。

  “這套房子是老公留給我們母女的,我有錄音遺囑作為證據。”法庭上,張芳拒絕共同繼承的要求,她當場拿出一盤錄音磁帶。

  磁帶中傳出劉劍的話:“老婆,我對不起你,以後我所有東西能讓你繼承的都讓你繼承……”劉劍錄音中稱,自己買這套房子的原因,就是因為附近有兩所學校便於女兒上學,並表示如果自己不在了,希望父母能“對得起”自己的女兒甜甜。

  當法官詢問,錄音時是否有第三人在場時,張芳表示,當時只有自己在場。

  最後,因為這份錄音沒有第三人在場,法庭沒有認可該證據。法院認為,劉劍過世後沒有留下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留下的個人房産,其父母、大女兒和張芳母女具有同等的繼承權,但因為甜甜年幼,在財産分配時,其可分得房産的25%,其餘的75%由劉劍父母、大女兒和張芳平均分配,即每人分得房産的18.75%。

  (因涉及隱私,本案當事人為化名)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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