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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兩“砂霸”敲詐勒索挖砂船主獲刑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21: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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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湘潭站3月8日訊(湘潭晚報記者 李濤)3月7日,得知李亮、陳強二人被判刑的消息,張海斥其“罪有應得”。幾天前,湘潭縣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等罪名,分別判處李亮、陳強有期徒刑八年零三個月和三年零六個月,並各處罰金五千元。法院查明,兩人以打人、砸船等相威脅,敲詐包括張海在內多名挖沙船主現金17.85萬元。

  湘潭縣易俗河鎮白沙洲位於湘江回水灣,砂石資源非常豐富,被當地人視作“黃金水岸”。2009年5月到11月,張海在白沙洲經營著一艘挖砂船,期間先後被李亮、陳強敲詐現金九萬餘元。

  他回憶,當時就有人“帶著十三、四個社會上的人,拿著砍刀、鐵棒等物,威脅我不交錢的話,就要打人、砸船。”迫於無奈,張海後來向這夥人繳納了“保護費”。

  另一挖砂船主劉聞,曾與幾個股東合夥購買了包括白沙洲在內的湘江湘潭段城區砂石開採權,期限三年。2011年6月份,他們也收到李亮、陳強二人的“通牒”,要其每月繳納8000元的“保護費”。劉聞最後只好照辦,“他們都是社會上的人,我們惹不起。”

  白沙洲上,向李亮、陳強等人繳納“保護費”的挖砂船主不下十人,一般一艘船每月是8000元。法院查明, 2009年5月到12月,以及2011年6月份,李亮、陳強二人等人在陳某、王某的指使下,通過敲詐挖砂船主獲取非法利益,迫使不少挖砂船主按每天砂石開採量或按月方式繳納“保護費”,期間敲詐現金共計17.85萬元。

  2011年下半年,湘潭縣公安機關對這一盤踞白沙洲近半年的砂霸惡勢力團夥進行打擊,除陳某、王某二人至今在逃外,包括李亮、陳強等人在內的十余名團夥成員相繼落網。

  法院審理查明,李亮除犯敲詐勒索罪外,還犯有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尋釁滋事等多項罪名,遂數罪並罰,一審做出上述判罰。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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