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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輔亂象傷害了誰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0日 0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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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一個微博披露的抄襲事件最近引起網友的關注:人教版小學六年級的同步閱讀《理想的風箏》一書,署名“江江”的《樹的故事》,與繪本讀物《愛心樹》內容幾乎相同。

  據了解,《愛心樹》為美國繪本作家謝爾 希爾弗斯坦的作品,1964年出版後轟動文壇,此後幾十年暢銷不衰,曾被美國教育部評選為百部受教師和孩子喜愛的書之一。2003年由傅惟慈翻譯,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新經典文化公司為其在中國的版權方。

  網友經對比後發現,《樹的故事》和《愛心樹》在故事情節上幾乎一致。人教版《樹的故事》在其文章末尾增加了三段評述,作者署名“江江”。對此,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其官網回應:“《樹的故事》出自《社區》雜誌2002年第3期。”至於作者“江江”是誰,未作説明。

  傅惟慈在採訪中告訴記者:“《愛心樹》故事很棒,選入語文閱讀教材自然是一件好事情。如果為了教學之便,需要對一些地方加以改動,我覺得未嘗不可。但是,教材編寫者不應該未徵求作者同意就加以改編,而署名問題,則是直接侵犯了作者的權益。”他覺得,編者的做法非常不恰當,至少不應該署名“江江”。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知識産權法研究學者何懷文介紹説,刊登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作品而不構成侵權的,要麼是合理使用,要麼就是法定許可。

  “《樹的故事》不是時事性文章,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其選編難以構成‘合理使用’。”何懷文解釋道,《著作權法》對法定許可也作出規定,為九年制義務教育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除非是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否則教科書是可以在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但應當支付報酬,並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然而,《理想的風箏》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教科書,而是屬於教輔類圖書。因此,即便法院無法完全認定人教社是抄襲行為,至少出版社要對“江江”的身份進行説明。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説,編寫出版教輔書必須經過作家授權、支付稿酬,但現在,不署名、張冠李戴現象比比皆是。

  教輔書魚龍混雜,傷害的是孩子。親眼目睹這樣的抄襲,會給他們怎樣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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