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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臟一條床單要賠400元? “霸王條款”行不通了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7: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江蘇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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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市民龐先生在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宴請朋友,朋友醉酒後將酒店房間內兩條床單弄臟。結賬時,服務員説弄臟的床單不好洗,住客得全額買單,讓龐先生支付800元,並稱酒店《服務須知》上有明碼標價。“一條床單要400元?”不甘心的龐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

  南京市工商局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處處長張敬民説,現在不少賓館在《服務指南》或《入住須知》上自定賓館物品價格,如一個枕頭300元,一個遙控器100元,一隻杯子60元,一條毛巾50元,遠遠高於市場價,消費者如不慎損壞則據此賠償。其實這個價目表本身就是一個“霸王條款”,沒有法律依據。

  “霸王條款”,通常是指合同格式條款中的不當條款,合同一方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南京市工商局合同處副處長張燕介紹,相關法律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則該條款無效。現實生活中,一些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供求關係不平衡等,將不平等條款強加給消費者。

  我們身邊類似的“霸王條款”並不少,如打折商品概不退換;通訊公司在約定時間內允許客戶免費使用相關業務,到期自動扣費;電器贈品不在“三包”範圍等。張敬民説,消費者個人面對商家存在心理弱勢,痛恨“霸王條款”卻又無奈。以“最終解釋權歸商家”為例,很多商場、超市、樓盤出臺促銷政策時都會附加這一條,是典型的“霸王條款”,但南京市工商局尚未接到一起此類投訴。

  為營造公平合理的消費環境,南京今年將打擊“霸王條款”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重點內容。工商部門對自來水、燃氣、公交IC卡、房地産、裝飾裝修、房屋仲介、電信等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重點、熱點行業合同格式條款進行備案審查。截至目前,已備案企業143家,備案合同154份,共提出修改意見1261條。

  “消費者遇到違法條款對自身利益造成侵害時,若採取息事寧人的姿態,某種程度上助長了不法商家的氣焰。”張敬民説,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主動拿起法律武器與“霸王條款”抗爭,公平和諧的消費環境才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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