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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獻策治“醫鬧” 為“醫鬧”事件確立裁判人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5: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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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重慶團代表談及醫患關係時引發熱議。

  缺乏中間“裁判人”

  一些代表説,最近幾年,我市接連發生多起“醫鬧”事件。除了少數有正當理由外,有些是由職業的“鬧托”在裏面操作。鬧之後獲得賠償越多,就與患者家屬分成。這些“鬧托”大多仔細“研究”過醫患之間的微妙關係,抓住醫院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大肆敲詐。

  為什麼“醫鬧”能屢屢得手?代表們認為,主要是沒有具體的人和部門,作為中間“裁判人”來處理“醫鬧”事件。

  全國人大代表、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光磊建議,發生“醫鬧”事件,雙方可前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由綜治辦來裁決處理,保證公平,讓“鬧托”沒市場。

  醫患雙方專家可當庭對質

  列席會議的市高法院院長錢鋒表示,醫療糾紛以及事故的專業性較強,法官也無法獨立判決,只能依賴於醫療鑒定。但問題是,醫療鑒定的一方正是醫療機構,其公正性容易受到質疑。

  錢鋒説,對同樣的醫療事件,不同的醫療鑒定機構做出的鑒定結果不會完全一樣。醫療鑒定結果不權威,讓法院無法做出判決,最後只能調解處理。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建議,當遇到雙方對醫療鑒定有爭議時,法院可要求雙方鑒定機構專家,以及邀請媒體到場。對鑒定結果,要求雙方當場對質,並作出解釋説明。在這一機制下,醫療鑒定結果容易讓雙方信服,也使法院作出公正判決。(楊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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