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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經紀人:不會與被告和解 海明離開只為自保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14: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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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海明向桑蘭案被告劉國生、謝曉虹等人公開致歉一事,昨晚,本報記者電話採訪了桑蘭經紀人黃健。對於海明的做法,黃健坦言:“海明離開求自保,他如果受到rule11(輕浮訴訟)的動議懲罰,律師執照將不保。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們不會與被告和解。 ”

  海明公開向桑蘭案被告致歉,這也讓很多人感到意外,桑蘭經紀人黃健也是剛剛得知此事:“我在網上看到了海明的致歉信,海明的離開就是為了逃避rule11動議懲罰,他之前建議告‘性侵’確實缺乏依據,如果他受到rule11的動議懲罰,他的律師執照將會不保。另外,海明致歉與桑蘭案本身成敗與否沒有任何關係,他道歉是他自己的事情。 ”黃健向本報記者透露:“目前情況下,我們絕不可能與劉國生和解,首先要認定責任,監護人失責,這一條必須認清,這也是前提。不過目前的主攻方向還是當年美國友好運動會組委會時代華納。 ”記者曾嘯

  聲音

  “這是一個惡意敲詐案。海明作為桑蘭的代理律師到聯邦法院告我們,説當初我們幫助她,讓她住在家裏是軟禁她,又説我們侵吞她的資産,甚至告我和薛偉森對她性侵。案子發展到今天已經很清楚了,桑蘭所有的指控都毫無事實根據,也沒有任何證據。 ” ——桑蘭案被告劉國生

  “今天我們跟海明達成了和解協議,海明已經不再受到濫訴的懲罰,桑蘭就成為涉嫌濫訴而可能面臨‘R-11’懲罰的唯一對象了。 ” ——桑蘭案被告代理律師莫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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