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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濫用”抗菌藥,嚴懲!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9日 05: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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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記者王茜)記者6日從衛生部獲悉,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將受到處罰。

  衛生部在2012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中進一步明確,對於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衛生行政部門或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依法依規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暫停處方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暫停執業、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科室,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撤銷科室主任行政職務。對於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處理;問題嚴重的,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責任。

  同時,將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合理性評估結果作為醫師職稱晉陞、評先評優、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績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大對於抗菌藥物不合理使用責任人的處理和懲罰力度,加大對合理使用抗菌藥物行為的獎勵力度,引導醫務人員摒棄不合理用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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