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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君浩代表:建議修改《電力法》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掃清障礙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6日 1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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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院士褚君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建議修改《電力法》,同時對《可再生能源法》進行執法檢查,為新能源發電應用於國內市場掃清障礙。

  褚君浩提交的議案指出,雖然國家鼓勵和支持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然而在實際情況中,可再生能源例如光伏發電、風電在很多場合不能上網發電,沒有能夠很好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推廣應用。現有電力法中部分條款已不再適應社會用電需求和結構的變化。

  中國在光伏電池的生産大國的同時卻是消費小國。年産量佔全球的60%,而國內應用量只佔12%,産能的90%銷往歐美日等西方國家。並網難、上網電價高是造成國內消費障礙的主要原因。與此同時,中國光伏産品還面臨國內産能過剩以及歐美“雙反”調查的雙重困境。

  為了改變市場受制于國外需求的被動局面,儘快開拓國內市場,褚君浩建議,基於可再生能源發電分佈廣、發電量小、適合就地利用的特點,此類項目組成的電網中的項目發電量可以不再由電網統一調度,但須統一監測。

  同時,國家應鼓勵具有合法資格的投資者投資分佈式發電,提供發電、供電、用電一體化服務。他並建議增加相關條款,如對居民所用的功率低於50kW的光伏系統,採用合格産品可不經過審批,直接安裝並網。

  褚君浩建議,應檢查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的現狀。電網企業未按照規定完成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造成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由國家電力監管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濟損失額一倍以下的罰款。

  他説,部門利益以及一些部門的不作為阻礙了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在這些部門眼裏還是“小字輩”的中國光伏産業其實已走在世界前沿,應是中國的驕傲。

  中國目前已成為世界上重要的清潔能源發電設備製造大國。中國政府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5%左右,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例比2005年下降40-45%。(記者劉劼 楊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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