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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願賠200萬求和解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13: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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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出示支票,並稱Makiyo(右)願意和解

  台灣女星Makiyo及其日本朋友友寄隆輝涉毆傷林姓出租車司機案前天首度開庭。Makiyo拿出原本要治療母親癌症的200萬新台幣(約40萬元人民幣)支票表示有誠意和解。

  在法庭上,Makiyo承認自己有“傷害”對方,但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重傷害”。在台灣地區,普通傷害罪刑期最高3年,而且爭取緩刑空間大,甚至有機會和解。重傷害則是公訴罪,刑責重,刑期在5年到12年之間。不過,目前受害者的律師主張,Makiyo和友寄隆輝2人涉嫌刑責更重的殺人未遂罪,至少5年刑期。這起“踹人”官司案,恐怕短時間內不會落幕。

  Makiyo戴著口罩面對媒體,其代表律師表示Makiyo真心想與林姓司機和解,並拿出兩張分別為100萬新台幣的支票,説這是原本Makiyo拿來讓媽媽赴內地治療癌症的費用,現在願意先拿出來賠償給林姓司機,並強調不只願意賠償這200萬元新台幣,日後對方若有需要,可以再調整增加。

  對於已曝光的疑似踹人畫面,Makiyo對法官表示:“事情發生得很突然……也是看到畫面才知道我有(這樣的)過去!”她還針對起訴書的內容反駁:“有一段説我要丫子、湘瑩去揍他,但我並沒有請任何人去揍林余駿,我沒有要重傷害林余駿先生,也沒有請友寄去毆打林余駿。” (王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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