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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黃細花建議將法定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05日 0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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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林霞虹、陳翔)“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對《婚姻法》的這條規定,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認為應該修改了。她説,這條“中國史上最高的”法定結婚年齡,導致“剩男剩女”、高齡産婦、未婚同居等現象不斷增多。她將在兩會上提交建議,將法定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

  在黃細花看來,現行法定結婚年齡定得過高,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她説,一些沒有達到法定婚齡而想結婚的人,為了早日結婚,採取用假身份證、虛報年齡的辦法領取結婚證。有些人乾脆就“未婚同居”,造成事實婚姻,但法律不承認不保護這種婚姻,這無疑隱藏了諸多社會隱患。

  黃細花説,這種現象在廣大農村普遍存在。降低法定婚齡,有利於保護普遍存在低齡事實婚姻一族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

  黃細花説,由於法定婚齡的延遲,導致育齡不斷延遲。目前,中國平均結婚年齡主要集中在25歲~29歲之間,年齡推遲趨勢非常明顯,最終導致高危妊娠比例增加。因此,降低法定婚齡和生育年齡,有利於保護婦女兒童的身體健康,有利於優生優育。

  作者:林霞虹 陳翔

  延伸閱讀:

  台灣修正民法將男女婚齡統一 18歲成為準婚年齡

  中央社報道,台灣現行民法規定,男未滿17歲、女未滿15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

  對此,臺法務部門表示,相關規定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男女法律地位平等的規定不符,因此修正民法第973條及第980條相關規定,將男女最低訂婚及結婚年齡調整為一致,分別修正為17歲及18歲。

  輿論雙方:

  支持:

  傳奇級夢遊:作為家長,我對此表示支持。 1、18歲可以結婚,並不代表18歲必須結婚; 2、18歲不能結婚,也並不代表18歲就不能進行事實結婚; 3、實際上,某些地域在18歲前就已經完成事實婚姻,只是得不到法律認可而已; 4、結婚年齡只應該考慮生理成熟期,而不是心理成熟期;畢竟法律設置的只是下限。

  反對:

  憨笑的熊:18歲工作沒有?結婚不結婚跟個人對待婚姻愛情的態度有關,真正相愛的兩人最終會走入婚姻殿堂,而只想玩玩的人根本對此就不屑一顧。

  中立:

  steven6711:我支持降低法定結婚年齡,但我確信未婚同居,剩男剩女、高危妊娠等現象和結婚法定年齡無關,現在城市孩子28歲結婚者甚少,38歲未婚者也很多,這體現了生 活方式的多元化,結婚,早已不是唯一正常的生活方式了,我們還是搞搞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正確引導人民的文化修養和人生觀,不要一刀切斷網絡成人內容,同時 避免低級趣味和變態另類氾濫,一句話,尊重人民,尊重人民的覺悟和選擇權,降不降低結婚年齡作用並不大的。

熱詞:

  • 結婚年齡
  • 黃細花
  • 法定婚齡
  • 剩女
  • 生理成熟期
  • 未婚同居
  • 事實婚姻
  • 婚姻法
  • 法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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